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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我们的管理能够更人性化点!什么叫放空?人要内急的时候是不受控制的!要是某位司机有尿频的问题怎么办?是不是连司机都没得当啦?所以,我认为还是要两位司机轮流值乘更为合理些! 高铁司机挺辛苦的,一点也不能马虎,看似很靓丽的工作其实其中的辛酸只有自己知道!希望你们在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休息好。注意身体! 我觉得上厕所还好吧,我一般知道自己要工作或者坐很久的车都会提前不喝水上好厕所,我从来不在火车上如厕,我觉得太脏了。我最久一次20个小时没上厕所,所以我觉得司机习惯了也没有那么想上厕所。 看
夫妻双方间因为某些原因想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其两种形式,那么夫妻双方符合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夫妻双方诉讼离婚有什么条件吗? 贺士欢律师解答: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离婚诉讼相关书籍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那生活中夫妻进行财产协议公证时需要具备哪些要件?婚前财产协议公证需什么程序? 网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老年准备再婚,我想问的是跟对方结婚多少年以后会成为共同财产?在一个问题是:我现在不做婚前财产公证,等我岁数再大点儿的时候写下一个遗嘱在公证一下,这样是不是就给我的子女了,跟对方和他的子女也没有关系了是吗?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财产保护好呢?请律师支招。 山
虽然《婚姻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经过漫长的婚姻生活,很多婚前个人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遗失了产权凭证。为预防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怎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网友咨询: 我们准的房子是老公在结婚前买的,现在我们已经结婚9年了,听说结婚8年婚前个人财产就可以转为共同财产,那这套房子是不是可以转为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重庆鼎谋律师事务所向先银律师解答: 1980年的婚姻法(旧婚姻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个人的财产,婚
婚姻是浪漫的,可是,现实是很残酷的。很多人都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理所应当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后财产不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网友咨询: 婚后,我以个人名义买的商铺,如有意外,可以全部由妻子继承吗?还是只能继承一半,另一半由子女、父母、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民思想也不在拘束了,有些人会选择跟外国人结婚,所以,近年来,涉外婚姻也是越来越多。 网友咨询: 涉外婚姻如何办,涉外婚姻登记手续有哪些?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雷佳律师解答: 如两人在中国登记结婚,外国公民一方需要提供国外单身证明,证明当事人截止目前为止是单身的,符合婚姻登记要求 外国公民单身证明在中国使用,还须经过使馆认证。 雷佳律师解析: 办理涉外结婚条件的限制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男女双方如果想要结婚,就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在办理结婚登记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 网友咨询: 我今年已32岁,现准备同一邻村姑娘结婚。听说办理结婚登记要准备很多证件,如户口本、毕业文凭等等。我们村离乡镇有五六十公里的山路,出去一次很不方便。为了一次能解决问题,特向你们咨询。请问题:结婚登记应准备哪些文件?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陈钢律师解答: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我国法律法规对婚姻登记管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规定:
新生孩子上户口的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另外,办理方式: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用相关的资料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具体证据包括: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积累财富,也可能背负债务,如果是基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或者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两人共同承担,那么具体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假离婚就能逃避债务吗? 网友咨询: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举债,另一方并不知情。有些用于公司经营,有些可能用于婚前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且还向另一方父母借债未还。现离婚,如果民事诉讼要追加另一方为债务人,另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否会被强制执行?如果另一方已死亡,还能继续追加执行吗?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 1、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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