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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岁跟我老公谈恋爱,那时候他一穷二白,我眼里只有爱情。后来结婚后几年,我老公到外地发展,我带着孩子跟他异地。我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不求人才能输得起。我带着孩子自考上了公务员,现在我老公对我很好,我自己工作很顺心,其实婚姻里大家都在变,我们能做的是顺应对方的节奏,一味的对他好是没用的,也要想着为自己我们要活的不求人!为自己活得体面!跟钱不是太大的关系。 我也在离婚边缘,我老婆背着我跟朋友和手机软件上借钱开店,钱没挣到还欠利息加本金几十万,作为夫妻什么事都瞒着我,我借钱帮她还了一半
要这么多钱?儿子也同意?不管老妈,老爹辛苦,真让人寒心,所以说生孩子不要生儿子了都生女儿,女儿值钱呀,多生几个,一个一个接着卖就不用干活了,至富之道。 这小伙家里如果有几亿或几千万的实力,那一百万也没什么,如果是普通百姓的真有点过,老太也太想不开了。 说啥也没要也很好的,根本原因是要不着,知道凭自身的条件要彩礼也没人给,要彩礼估计就嫁不出去了。 为什么不说说当年的计划生育造成现在女少男多,那些专家为什么不说话了。彩礼再多也不会超过现在的房子,房价压死了多少男人,我们的希望在那里? 我发觉越是高
我跟我老板就不是,他不会让我买,因为到最后他肯定吃亏。跟朋友似的。俩百块的私事他要是找我不坑他五百是不可能的。喝过酒的都知道,刚才喝什么酒现在就买什么酒,至于接不接钱就看情况而定。 说真的!!接都懒的接,领导又如何?尊重与否?钱我有,饭我也吃的起!!想买可以叫服务员,人活着我感觉还是要点骨气的!!同是出来淘生活的,没必要向谁低头哈腰的!!看的起的,咱一起共事,看不起各走各的路! 中国人为什么都怕领导尼?你是领导我就要尿你?工作时间我听你的,下班了还用吗?只要关系好就不说了。我是觉得,领导能当众
放火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造成多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实施一个故意放火行为,造成多种结果(致人死亡、重伤,造成财产损失等)的,只认定为一个放火罪。 网友咨询: 栾某与被害人宋某系情人关系。因感情问题引发矛盾后,栾某怀恨在心,于2021年8月1日5时许,来到延庆县×村被害人宋某家,将院内停放的农用三轮车等物放火烧毁,后被及时赶到的邻居扑灭。2021年8月3日,栾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栾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时晓粉律师解答: 栾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4日18时许,韩宇与其女友张慧在北京市延庆县×小区共同暂住地内,因琐事发生冲突。韩宇用菜刀将张伟及张慧之女高晓丽身体砍伤,致高晓丽右顶枕部皮肤6cm裂伤痕一处,右顶骨骨折。经鉴定,高晓丽身体所受损伤属于轻伤。2021年6月20日,韩宇到延庆县公安局延庆派出所投案。 案发后,韩宇与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秦栋与被害人邓某1于2017年1月16日结婚。2020年5月5日1时许,在北京市丰台区路口东里7楼1门201号家中,秦栋与被害人邓某1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秦栋持斧子多次击打被害人邓某1头面部,并使用塑料袋闷堵其口鼻,致其颅脑损伤死亡。 秦栋于2020年5月5日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岳各庄派出所投案。 秦栋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邓某1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百万元,邓某1的近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焦某某与黄某某系表兄弟关系,2018年8月,被害人焦某某误认为黄某某对其父实施了伤害,故询问黄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网友咨询: 魏秀梅于2019年12月4日3时许,在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二里18号楼1单元201室家中,因家庭琐事与其丈夫张某1发生争吵,遂持汽车方向盘防盗锁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面部,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魏秀梅于2019年12月4日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投案。魏秀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修源律师事务所卓辉律师解答: 魏秀梅不能正确处理家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戚国刚于2020年9月20日18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安德里北街丙6号“好运美容美发店”内,因琐事与被害人史某1发生争执,后戚国刚持尖刀扎刺被害人史某1胸部等处数刀,刺破肺、肝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戚国刚于2021年5月26日向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投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戚国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北宣威律师事务所赵龙义律师解答: 戚国刚因琐事故意非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6月21日22时许,付伟与被害人孙某1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付伟伙同金雷、孙国江准备好匕首、砍刀等提前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水碾屯等候。孙某1与雷某赶到后,付伟三人与孙某1互殴,过程中付伟、金雷持匕首、砍刀扎刺孙某1、孙国江按住孙某1,金雷追砍雷某,致雷某轻伤,孙某1经抢救无效死亡。 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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