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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电瓶车和汽车事故屡屡发生由于电瓶车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责任认定有时也让汽车司机倍感无奈。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死正常情况下电动车闯红灯那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划分还应该以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依据。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责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公司设立失败是指发起人在筹办设立公司设立的法定事务后,由于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导致最终没有成立。那么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哪些责任,公司设立失败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哪些责任,公司设立失败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邱林杰律师解答: 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通说认为,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只要公司不成立,设立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要由发起人承担,至于发起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但是,发起人之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根据过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由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那么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区别与联系,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区别与联系,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是怎样的? 黑龙江琦峰律师事务所张文明律师解答: 1、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
当债务人不行使担保追偿权这种特殊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代位权诉讼。那么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请求权有什么特征? 网友咨询: 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请求权有什么特征?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黄力律师解答: 代位请求权是在合同关系中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即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立法目的是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而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不
下车前,会先看看车后路况再打开车门吗?一个好习惯,或许能避免一场悲剧,拯救一条鲜活的生命。出租车乘客开门撞人按照乘客与司机有无过错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别承担责任。如果出租车司机在指定位置停车并且提醒乘客开车注意安全,那么司机不承担责任。如果司机完全尽到义务的情况下,双方都有责任。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是怎么确定的?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具体为按如下原则确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随着汽车行业的大力发展,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新生和汽车相关的行业,如代驾,出租车,洗车店、汽车美容等等,甚至衍生出了一个人见人恨的职业,碰瓷。就总会有一小部分人,将心思一直放在从旁门左道上用来赚钱。利用诈骗别人来获取钱财。许多车主无辜的表示,就曾经遇到过碰瓷者碰瓷,然后影响自己的心情。对于行人故意造成自身伤害的行为,司机不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法》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限度的宽容。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一方故意造成的,再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显
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借车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因为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如果要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那么公司设立登记指的是什么,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登记指的是什么,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广东鹏派律师事务所彭勇律师解答: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 1、取得法人资格。 2、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3、取得公司名称的专用权。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
市民们出门经常搭乘出租车,如果在出租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甚至受到身体损害,我们该怎么处理呢?平时乘坐交通工具,需要市民们多注意一些事项,也能避免一些问题。 网友询问: 出租车出事故乘客受伤,乘客应当如何请求损害赔偿? 河南新砥柱律师事务所李书龙律师解析: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
当我们要把财产赠与给别人的时候,一般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签订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无效,无效的赠与合同是自始无效的,那么赠与合同无效如何认定呢? 网友询问: 什么情况下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朱晓丽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合同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2、以合法形式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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