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2024-07-13“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法中处于特殊法律地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实际控制人担保需要履行特殊程序、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管理不当,须对外部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情形均可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
医疗机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方式包括哪些
2024-07-13医疗机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方式是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
69岁老人钓鱼溺亡家属索赔百万,法院这样判
2024-07-1369岁的李大爷是一名垂钓爱好者,他长期在一家垂钓园钓鱼。去年5月的一天因为伞被风吹入鱼塘,李大爷跳入鱼塘捞伞,不想体力不支溺水而亡。事发后,其家属将垂钓园的经营者张先生、所有者马先生,以及垂钓园所在土地的所有者村委会诉至法院,索赔108万余元。近期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 首先,李大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跳入鱼池内捡伞而存在危险性具有认知的能力,然而其疏忽大意过于自信,依然下水捡伞,因此李大爷应对其死亡负主要责任。其次,被告张先生是垂钓园的经营者,园内虽然设有警示标志,但未设置安全防护措
公司对外担保在哪些情形下是无效的?
2024-07-13《公司法》第十六条赋予了公司对外担保的权利,但是另一方面也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进行了规定。那么公司对外担保在哪些情形下是无效的? 公司对外担保在哪些情形下是无效的? 公司对外担保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公司他人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担保数额超过公司
医疗机构怎样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他们的密切接触者
2024-07-13医疗机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方式是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
69岁老人钓鱼捞伞溺亡,家属索赔108万!
2024-07-1369岁的李大爷是一名垂钓爱好者,去年5月的一天因为伞被风吹入鱼塘,李大爷跳入鱼塘捞伞,不想体力不支溺水而亡。事发后,其家属将垂钓园的经营者张先生、所有者马先生,以及垂钓园所在土地的所有者村委会诉至法院,索赔108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定李大爷对自身死亡负80% 的注要责任,张、马二人负20%的次要责任,赔偿共计20万余元。那么,为什么李大爷自己负主要责任了垂钓园还要赔钱呢? 本质上还是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问题,《民法典》有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
在我国传染病的类别包括新型冠状病毒吗
2024-07-13在我国传染病的类别是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的。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
交警拖车要不要交停车费?
2024-07-13如果车辆被交警扣车并且拖走,如果及时到交警队处理违章,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是交警部门承担的,不需要交停车费和拖车费;但如果交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后,车主在三十日还没有来处理违法行为,也没有来领取车辆的,除了要缴纳违章罚款外,还需要缴纳停车费,才能将车辆取回。交警部门会公告三个月,三个月后没有领取车辆就会被依法处理。 网友咨询: 交警拖车要不要交停车费?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交警拖走车是否要停车费,是需要根据车主处理违章的时间确定的,具体如下: 1、如果车辆被交警扣车并且拖走,如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