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消防车让路导致违章,能否不处罚?
2024-07-11消防车出警就是与时间赛跑,一旦遇上“拦路虎”耽误救援,后果不敢想象。但是,当私家车在路口等红绿灯时压线换车道有被罚款的风险这种状况下,还能为消防车让行吗? 网友咨询: 给消防车让路导致违章,能否不处罚?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龙依雯律师解答: 因避让消防车辆而违章,可申请撤销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消防法》的规定,如果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不属于故意违章。在监控录像中可以直接证实驾驶人是给‘特种车’让道,而并非主观故意闯红灯或者随意变更车道等
取得地役权的原因有哪些?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2024-07-1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那么,取得地役权的原因有哪些?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一、取得地役权的原因有哪些? 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 经由设定行为取得地役权,包括两种情形: (1)以合同行为设定地役权; (2)单独行为,如遗嘱行为设定地役权。 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 (1)因时效而取得,仅限于继续并表现的地役权; (2)因继承而取得。 二、地役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
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2024-07-1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那么,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
走私毒品后又贩卖会数罪并罚吗?
2024-07-11有句话叫做:所有最赚钱的事情都写在刑法里,今天我们来看“性价比”不高的【走私、贩卖毒品罪】。 网友咨询: 走私毒品后又贩卖会数罪并罚吗? 湖北公度律师事务所吴俊洋律师解答: 走私、贩卖毒品罪属选项择性罪名,走私毒品后又贩卖的,仍以一罪定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凡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之一的,即以该行为确定罪名。凡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卖毒品,由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种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
在防控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2024-07-11在防控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公司亏损股东要不要承担责任?
2024-07-11公司亏损股东原则上不用承担,因为公司是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失。 网友咨询: 公司亏损股东要不要承担责任? 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陈晓燕律师解答: 公司亏损股东原则上不用承担,因为公司是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失。 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
对拒绝隔离的疑似病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07-11对拒绝隔离的疑似病人法律的规定是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夫妻一方婚前有房再买算不算首套房?
2024-07-11“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婚前有房再买算不算首套房?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杨盼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有房再买不算首套房。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一方成员个人名下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另一方买房是认定为第二套住房的。婚后夫妻一方有房可视为家庭已有一套房,另一方想再购房的,应当按第二套房认定。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杨
从银行贷款借给朋友,借款合同有效吗?
2024-07-11亲朋好友互相帮助是人之常情,但遇到借钱的事,不仅要量力而行,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 从银行贷款借给朋友,借款合同有效吗? 北京盛荣鑫佳律师事务所张昊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的民间借贷行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应为无效。如果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还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
试用期内被裁员能得到补偿吗?
2024-07-11很多职场新人对“试用期”有疑惑。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首次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确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而进行考察的期间。那么试用期裁员有没有补偿? 网友咨询: 试用期内被裁员能得到补偿吗? 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朱景鹏律师解答: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裁员,是否有补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无故主动裁员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