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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口袋有多宽,恐怕没人说的清楚,因为这是个典型的行政犯,它可以随着行政法规的变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形成新的构成要件。 网友咨询: 将百草枯加工后冒充其他除草剂售卖,涉嫌什么犯罪? 河南恒辉律师事务所杨营方律师解答: 销售我国禁止销售和使用的百草枯原液,属于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药行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药品及原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
在婚姻家庭中,应该做到专一、专情,夫妻携手组建幸福家庭。多个家庭都处于友好相处的状态时,整个社会才能更加稳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部分背叛伴侣的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个人搞暧昧生孩子,这种情况,能认定他涉嫌重婚罪吗? 网友咨询: 出生证明是重婚罪的证据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张海慧律师解答: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出生证明是否是重婚罪证据,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得知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故意结婚
每个人在当今社会可能都会遇到自己资金周转不过来的情形,此时就需要向他人借款,且通常会写借条或借款合同。那么多个借款合同可以一起诉吗? 网友咨询: 多张借条能一起起诉吗?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杨化锋律师解答: 关于“多张借条可否在一个起诉状里起诉”这个问题,一般是可以的。如果多张借条是同一个债权人和同一个借款人,而且借款人对借条的记载事项认可,是可以作为证据一起起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
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老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私生子女,老公在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吗? 网友咨询: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能否要求返还抚养费? 江苏博爱星(无锡)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男方受欺骗抚养了非亲生子女,代替孩子的亲生父亲履行了法定的抚养义务,男方得知事实真相后,当然有权利追索以前所支付的抚养费。 离婚纠纷中,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流通货币,为了保证我国的金融秩序稳定,国家投放货币量是有限的,故意毁损人民币是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网友咨询: 故意毁损人民币,会受到什么惩罚?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张勤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损毁人民币包括将完整的人民币纸币裁剪或者撕毁、在人民币纸币上乱写、乱画、烧毁人民币、熔炼硬币和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等等。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单独的证据很难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所以应当尽量多准备相关证据。那么可以用针孔摄像头搜集配偶出轨证据吗? 网友咨询: 可以用针孔摄像头搜集配偶出轨证据吗? 河南睿辰律师事务所浮赜宇律师解答: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需符合合法性。不能未经权利人的许可,用摄像头去拍摄别人的私密场所,特别是个人住宅、宾馆房间这些私密空间,也不能够拍摄别人的私密部位。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以下这些证据可以有利地证明出轨: 1、亲密照片、录音、录像
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利息约定不明时,视为不存在利息,非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利息约定不明时,需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 网友咨询: 借条上没写利息,起诉时能要利息吗? 浙江嘉耀律师事务所董正兴律师解答: 持有借条的当事人约定了利息的,则起诉的时候可以主张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要求借款人给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贷经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一般很少约定借款利息,而当出借人要求借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法律首次将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明文确定为法定义务,也是诚信原则在离婚诉讼中的具体表现。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龙依雯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仅适用于离婚诉讼,其他与婚姻家庭关系相关的案件,如抚养费纠纷、继承纠纷等案
对于职工来说,工位就是自己的办公“领地”,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几乎一坐就是一整天。但是,当职工不在工位时,用人单位能否就此认定员工是无故脱岗? 网友咨询: 不在工位上就等于无故脱岗、旷工吗? 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张小平律师解答: 员工工作期间难免会与其他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不能因为未在工位就认定为脱岗。 “未在工位”应当是指员工在正常上班期间短暂性离开工位的行为。脱岗是指员工上班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时间较长。离开多久算脱岗,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需要结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综合判断。大多数
根据法律规定,解决债务问题应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 要账找讨债公司合法吗? 山东岱松律师事务所王萍律师解答: 讨债公司依据委托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 讨债公司主要为委托人或机构如银行,财务公司或信用卡公司进行讨债活动。法律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山东岱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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