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离婚需要的材料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结婚证(各一本);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
离婚中对于财产的分割要么双方协定要么根据法官的判决,但是在一些原因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申请损害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离婚过错方赔偿金额怎么认定的?1、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过错方的过错
生活中,有很多父母都会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那么,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媳有份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媳有份吗?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如果没有明确赠与儿子的意思表示则儿媳有份。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网友咨询: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北京康运律师事务所梅志新律师解答: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
合同的中止履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该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为了避免损失而暂时停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不可以中止? 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王金富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
个人借条怎么写 1、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
居民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 离婚办理离婚证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与军人办离婚证需要带什么 1、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3、婚姻状况证明; 4、子女情况证明; 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以及子女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
很多车主认为车辆出事,应当由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可以免责,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还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进行劝阻,更不能图方便搭乘“酒驾”车辆。 网友咨询: 酒后坐在副驾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重庆钦天律师事务所张高建律师解答: 喝酒坐副驾驶不算酒驾,但有可能会以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处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是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