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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夫妻离婚时保险要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保险该怎么分配? 辽宁翰盟律师事务所王敏律师解答: 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
在道路交通日益拥挤、人手一辆私家车的今天,尽管人们已然意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但交通事故案发率仍居高不下,这也导致了交通肇事罪成为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罪名。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怎样的作用?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张静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网友咨询: 法律规定营业执照几年一审? 天津吉贤律师事务所冯丹律师解答: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只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即可。报送时间是一年一提交。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网友咨询: 小区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秦符森律师解答: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
涉及自然人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出具借条等借款凭证,写明借贷双方的姓名等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借款的时间、金额、用途,借款利息和还款时间,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等。 网友咨询: 出借人过世,借款人面临什么法律风险?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符志峰律师解答: 一、诉讼主体的变化。处于原告主体地位的出借人过世,现由其所有继承人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这意味着被告面对的原告可能是其完全陌生的,原告也可能对于借条外的其他事实一概不知。因主体的变化而造成了当事人之间对借款及归还事实的断裂,现在的原、被告之间的信息大多可能互不
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网友咨询: 标的物不明确的合同是否成立? 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张是妙律师解答: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如果标的物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医疗损害案件,对于根据众所周知的医学常识就可以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医疗过失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予以判决。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 网友咨询: 医疗损害案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答: 鉴定的依据是法官要必须要审查的,也是司法鉴定意见质证的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对“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进行审查,同时在第十四条规定了“鉴定意见明显
出行上路,一定要遵守交规、安全驾驶,但有时候交通事故还是会不期而至。如果感觉事故不大,我们可以选择“私了”,节约时间,快速解决。但有些情况,是必须报警,请交警来解决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必须报警?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孙平律师解答: 一、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为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和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国家建立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重点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和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保护女职工健康并能繁育健康的下一代。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安排孕妇上夜班,是否违法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刘舒昕律师解答: 孕妇上夜班是否违法,需要视情况而定,怀孕7个月以下的,关于夜班安排,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在孕期满7个月以上的含7个月的孕期女工,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孕期职工从事夜间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孕妇上班期间享受待遇如下: 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 网友咨询: 合同付款方式有哪几种? 上海融孚(苏州)律师事务所高丹灵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合同的付款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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