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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过划拨和出让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下放给纳税人,纳税人虽无土地所有权,但是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就过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网友咨询: 国有土地证可办理过户吗 ? 内蒙古金翼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证能否过户,有两种情况: 1.若国有土地系划拨性质的,不能直接过户,需要先改变土地性质; 2.若国有土地系出让性质的,能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只有国有出让可以办理过户,划拨不能办理过户,只有转变土地性质才可以办理。 内蒙古金翼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解析: 划拨土

起草离婚协议

2024-07-01
离婚协议的起草 离婚协议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
高利贷指的是什么 把钱借出去该不该收取利息,自古以来就争论不休。很多古代先贤认为放贷不应该收取利息,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认为,放贷收取利息无异于盗窃,不但不合乎道德,也是非法。古罗马哲学家加图也写道:“收取利息就是谋杀!” 由于传统思想文化和宗教都倾向于禁止放贷收取利息,所以,“高利贷”和“利息”这两个概念在过去具有相同的内涵,都是指借贷中除了本金额外收取的费用。 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1723年—1780年)写道:“如果放贷人依据契约把钱借出去,除了收取本金外,还额外收
如果商店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在店里摔倒后店家要不要赔? 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刘艳敏律师解答: 客人在店里摔倒是否要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主要存在以下情形: 1、如果商店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该摔伤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
物业公司与业主是需要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网友咨询: 没有签物业合同要不要交物业费?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张庆律师解答: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项公共服务,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只要享受了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也需要缴纳物业费。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的,业主事实上已经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既然形成了服务关系,享受了物业提供的服务,当然应当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应该按照

投案自首

2024-07-01
可认定为自动投案的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自动投案是犯罪分子主动、直接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但是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分子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分子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 3、犯罪后逃跑,在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4、经查实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均属自动投案。 5、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虽然并不是出于犯罪分子主动,而是在家长、亲友规劝、陪同之

放高利贷利息

2024-07-01
高利贷是指什么 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下,“高利贷”这个概念往往跟负面的意识形态连在一起,如果按照上面的定义,我们就会把所有超过20%年利率的借贷都认定为“坏的”。这种定义完全不顾借贷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和契约执行环境、不顾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完全出于局外人的主观愿望。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放高利贷的利息是多少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网友咨询: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前已患有残疾,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上海劳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洪美玲律师解答: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已患有残疾,因交通事故造成更为严重损害的,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应剔除受害人自身已有残疾部分,侵权人仅对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所致损失应以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限,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已患有残疾,该残疾部分所对应的损害后果与交通事故并无因果关系,也并非交通事故的损害结果。对
作为公司的股东,那么股东是可以享受到很多的权利的,而且股东还可以不定时的进行查账。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薄、会计书类和有关记录进行阅览的权利。 网友咨询: 新加入的股东是否有权查阅之前的账目? 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朱光达律师解答: 一般认为认为新股东可以翻旧账的。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时间范围,同时,公司的经营、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如果不允许股东查阅
自建房强拆的情形有哪些 自建房被强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被强制拆迁;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内拒绝搬迁,强拆房屋。 发生政府强拆补偿纠纷怎么办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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