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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企业文化,现代企业经理人,既有博大精深的管理者,也有自私贪婪吸血鬼。不是一伙就是老员工干的也不爽,那是你碰上自认倒霉,想办法拿补偿走人,天地之大,自有养人处。 企业的成本包含生产成本和企业的费用两大部分。生产成本里物料成本折旧都是死的,长远来看还是逐步上升的,只有人工可以降可以减少。企业费用才是管理能力管理效率直接起作用的地方,如果企业费用降不下来,最直接就是降人工成本,才能短期提升企业利润。 越是干得多年的员工老板越是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逼你走,做得再多做得再好,他想逼你走的时候都找理由说
是谁让的,把工厂企业宜布破产,职工全部下岗,又是谁让的,把国有资产重组,都组谁手里去了?请问职工反对好使吗?弄不好再扣上个聚众闹事罪,上哪说理去谁听你说理。 强质买段工龄不合理,我厂买段完之后又召进一些新人都是靠关系花钱送礼,理解不了。 更本不是什么富余工人多。原来企业不破产生产任务忙,还要招收零工完成,只能说企业强制转型,工人下岗强迫买断工龄,按照合同法是不合理的。按照合同法是应该赔偿的,也不合法也不合理!谁又管你呢?所以导致了很多下岗退休金低的原因来源! 买断工铃的痛而且是集体买断给了几千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
人员流动很正常!可怕的是出的多进的少,几乎流产,能出能进的是活水,只出不进就成死水了。 看过外科医生么?在那里面有一句话非常合适,具体不记得了,大概意思就是优秀员工在管理过程中造成的消极因素要远远大于其所创造的价值。 跟一个好老板,看他身边跟着他的人是否越来越多,我们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进500强的名额也就那么多,进稳定的公司也就那么多,年轻人要奋斗,进一家事业发展飞速的单位,对自己能力提升很大帮助。 老员工一走对私企可能有损失,但国企比如大型医院巴不得老员工走,有多少人送礼都想进来,你一走院长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
关于在原公司工作了10年却被辞退一事,按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满10年及以上,可续签无固定年限的劳动合同。除双方协商离职外和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外,一般情况企业是不轻易辞退或开除员工的,否则是需要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给予员工补偿(月平均工资*年限10),如果是违反《合同法》等违法性接触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两倍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员工有无正当理由旷工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因为旷工被解除合同的,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旷工被解除能要求赔偿吗? 网友咨询: 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一天忘记要上班了,被记旷工了,厂里要扣我半个月的工资,我觉得非常不合理,请问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厂的做法合法吗?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张旭光律师解答: 旷工一天就扣半个月工资肯定是违反规定的。 发现旷工的情况时发要求复工的书面给职工。经多次要求未来复工的,发书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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