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新增居住权
2024-09-21变化一:在建筑物业主权利保护方面,物权编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确立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双决制:双2/3参与表决。一般事项参与表决的双1/2同意;特别事项参与表决的双3/4同意。明确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归业主共有。 变化二:住改商。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变化三: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
民法典“居住权”制度解读
2024-09-21民法典“居住权”制度解读 一、“居住权”解释 民法典物权编中设置的“居住权”,是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之外,新增的一个“权”。 按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通俗解释:“居住权人”可以和“房东”签订书面合同,在不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不过户)的情况下,单独对该房屋合法“占有、使用”。 二、“居住权”约束 1、取得方法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时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吗
2024-09-21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2024-09-20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间(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是什么
2024-09-20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居住权可以进行转让或者继承吗
2024-09-20《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编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或继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
居住权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2024-09-19居住权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居住权能不能被继承?
2024-08-20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网友咨询: 居住权能不能被继承?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居住权解除有哪些条件?
2024-08-09我国每天都会有很多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的时候,最好要协商好财产分割的方案。如果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则不列入财产分割的项目。可是如果离婚时有一方因为没有房子而产生了居住困难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居住权解除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居住权解除有哪些条件? 福建玄章律师事务所陈历辛律师解答: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
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8-08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那么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林景华律师解答: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第二、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民法典》居住权的概念是,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