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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事业单位法人难以等同于国外法人中的哪一种,若从法人举办目的、举办主体、活动范围等方面分析,事业单位法人类似于国外的公法人或公益社团法人。那么,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责任是什么?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解答: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各国公司法为使本国公司易于确定股东名单,从而高效快捷、集团性、持续性的处理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普遍规定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必须置备股东名册。作为一项制度的股东名册,对公司法中的相关制度会产生一些重大影响,比如股东名册在股权转让、股权质押中就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股东名册记载了什么事项? 网友咨询: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吗?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一、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
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那么,股东的表决权仅指出资表决权吗,法律对表决权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表决权仅指出资表决权吗? 山东滨蓝律师事务所王春海律师解答: 表决权不是仅指出资表决权,表决权包括出资比例表决权和人数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
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那么,公司法对于股东退股是如何规定的,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公司法规定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朱久兵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
大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股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那么,股东没有出资,还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 网友咨询:没有出资,股东是否还享有股东权? 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林景华律师解答: 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 公司法还专门规定了股东的参加公司会议、会议表决权等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也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账簿和会议决议等法律文件的查阅权、分红权、优先
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那么,挂名股东是否要对外承担责任,对挂名股东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工作3年背负9000万元巨债。原来,她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被登记为公司股东,还在一份担保文件上签名,成了“替罪羊”。女孩是否因为“挂名股东”的身份,而要承担9000万元的债务呢? 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答: 挂名股东要对外承担责任。挂名股东一般推定为合法股东。 股东包含两个要件:形式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那么,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有权行使股东权利? 网友咨询:没有出资,股东是否还享有股东权?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艳艳律师解答: 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 《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公司注销了,原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原债权?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钟群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了,原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原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
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那么,挂名股东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挂名股东有什么风险? 网友咨询:朋友让我做挂名股东,不知道有什么风险,自己写了一个协议,挂名股东有什么风险? 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朱群群律师解答: 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
在一个企业中,股东扮演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子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应该按期足额缴纳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保证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行,但是现实中不免存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况,那么,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可不可以起诉? 网友咨询:我朋友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现在公司在他们的发展下已经越来越好,但是现在因为公司需要扩展,就用到资金了,要是部分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怎样的啊?会被起诉的吗?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对于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可不可以起诉法律未有明确规定。 公司成立后,对于出资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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