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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搞不清楚重婚和非法同居的不同,有时便把非法同居当作是重婚。那么,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对非法同居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非法同居与重婚到底有什么区别,怎么区分非法同居与重婚? 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白玉鹏律师解答: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生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不管是重归还是同居,都是违反了婚姻法的行为,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指违反《刑法》定的犯罪行为,也就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任意辞退劳动者的,除非劳动者有法定情形。那么,非法辞退员工一定会经过劳动仲裁吗,要仲裁需要准备什么? 网友咨询: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话,也没有提前通知,就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需要准备什么? 重庆剑直律师事务所张玉春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遭遇被公司非法辞退的情况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否选择劳动仲裁劳动者自主选择权。 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
在实践当中,让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不仅缺乏法理依据,也缺乏程序依据,那么,非法用工的可以工伤认定吗,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网友咨询:朋友是个体户,之前雇了几个人,最近有一个受了工伤。在协商过程中,当地机构说我朋友是非法用工,所以我想请问下什么是非法用工?非法用工工伤认定程序怎样的?如果需要具体的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一个流程? 山西恒胜律师事务所徐金玲律师解答: 非法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以及非法适用童工,因为不具法定主体,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或者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那么,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如何处理非法同居行为? 江西哲远律师事务所陈能律师解答: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为周围群众所熟知,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而非法同居并没
讨债 / 收数公司,主要为委托人或机构如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进行讨债活动。在香港称为讨债公司,另一个较为文雅的称呼为帐务催收、信用管理、资产管理公司等,台湾的一些征信社亦有讨债的服务。这些活动不一定是合法进行的;但由于举证困难及政府无意监管或监督不力等原因,因此,这些机构仍然存在,而且还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现。讨债公司的客源主要来自银行、财务公司、电讯公司、信用卡公司等,另外也有一般公司及个人等。有关个案都是因为客户拖欠还款或货款、服务费数个月不等,再由有关公司的信贷或法务部门将个案转交讨债公司处理。
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那么,对非法同居的关系,对方是否具有继承权? 网友咨询:2004年10月,我与徐某经人介绍认识,在认识半年之后,我们在没有进行登记的情况下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5年11月,徐某突遇车祸丧生,留有房屋、机器设备及银行存款等几十万元遗产。在徐某死后,徐某的家人不仅不让我分割遗产,还将我赶出我原来居住的属于徐某的房屋。请问:我有权继承徐某的遗产
1、采用堵门、摆势等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结伙斗殴、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认为: 为什么现在欠钱的人那样赖,原来有后盾。个人不去家要,你
为了维护治安保障公共安全,我国于199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最为严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此法完善了枪支管理制度,确立了“非法持枪就是犯罪”原则,可以说从1996年,我国开始全面严格控枪。随着民间私有枪支的大量减少,我国的治安情况明显好转,持枪犯罪的案件也大量下降,中国成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导致我们甚至开始忘记,我们原来还有一段全民可持枪的历史。 网友咨询: 12月25日,被告人陈某通过淘宝平台购买用于组装枪支的“枪拴”、“枪托”、“红外线瞄准镜”三个配件,在他人的指导下组装了一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 网友咨询: 8月29日21时许,祝朋飞怀疑公某2偷走赌博的部分赌资,与聂某、李某等人,在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大酒店”将公某2挟持,带至兰陵县磨山镇西瞳村一废旧厂房内,指使聂某、李某等人继续实施拘禁,并吩咐“吓唬吓唬,不得殴打”后离开。拘禁期间,聂某、李某二人将公某2用绳索
一般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网友咨询: 7月份,刘维升受德州华凯汽贸公司的委托,取回孙某未按期缴纳货车保险与分期购车款的江淮货车。后刘维升伙同杨明德、张健康、杨元明、张超、杨光等人,于7月26日凌晨1时左右,在未经被害人梁某、刘某2夫妇的同意下,采用撬门别锁等手段,非法侵入被害人梁某、刘某2位于武城县老城镇安民耐磨焊条厂的家中,强行将江淮货车开走并交给德州华凯汽贸公司。被害人梁某因恐惧逃至房顶上后不慎跌落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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