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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目前劳动者和雇佣者之间,雇佣者总是相对处于优势的地位,因此我国对于雇佣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有一定的规定。同样,即使是劳务派遣工,业会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因此,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河北杜新月律师事务所王宝强律师解析。 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营私舞弊,给
我儿子女儿相差6岁刚好,女儿今年高一,儿子四年级,学习都很优秀。姐弟俩整天嗨皮的很,他们在学校同学给块糖都要带回家来共同分享,幸福快乐着! 我们这里的一个姐姐,40多岁了,大儿子正好相亲找了个对象。她又怀二胎了,大儿子也不反对,大儿子对象说定亲什么彩礼都不要,结果二胎生下来后是个儿子,大儿子对象说,彩礼一样都不能少。 我上次去北京旅游,同行的一家人,妈妈、女儿、儿子、女婿、外孙一起去旅游,儿子和外孙一样大[大笑]外孙很乖巧,儿子整个熊孩子,可能是年龄大生了个儿子,比较宠,也或者是年龄大,没那么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做目的或原因来理解,即使职工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也不影响工伤认定。职工早退遇车祸,违反劳动纪律是否影响工伤认定?第三人陈某受聘于原告A公司,从事车辆检测引车员工作,受A公司的管理,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公司工作时间夏令时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2015年8月7日16时12分许,陈某在福建省龙海市某小学旁村道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受伤,该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陈某
在职员工由于身体的原因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我们可以称之为病退。但是在企业中,职工申请病退需要满足的一定的条件。那么企业职工在申请病退的时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申请病退的程序都有哪些呢?这些对于大众来说都相对比较陌生。那么我们单位职工办理病退的流程是什么。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劳日升律师解析。 单位职工办理病退的流程 1、申请病退休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张;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较为明确规定。 ▌一、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
1.夫妻共同决定将共同财产借贷给一方的法律性质 (1)夫妻将共有财产借贷给一方的行为是有效的共同处分行为 对于夫妻间婚内借款的性质,过去的实践中有人认为属于民间借贷关系,有人认为是实行部分约定财产制度,也有人认为该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有些法院以夫妻财产共同共有来否认夫妻间借款协议的效力,认为该借款不具备实际的法律意义。 夫妻通过借款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使用的,其法律性质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是一种有效的法律行为。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夫妻共同决定将共同财产借贷给一方的,就在夫妻一方和借贷一方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一方是夫妻,另一方是夫妻中的借贷一方,属于债权人为两人的共同债权。在这一债权债务关系中,夫妻作为共同债权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87条的规定,债权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借贷人偿还债务,但是清偿所得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借款协议是夫妻以协议或者口
不是说十个做淘宝九个失败吗?唉,我也是其中一个呀!况且我也很笨的啦? 想要稳定那就打工咯!打工哇,我也只有选择进厂。电子厂、服装厂、袜子穿……想要突破的!那就选择创业咯,勇敢的去做,去尝试,失败了重头再来。穷还不就是一个穷字,那只是一个字,又不会跟着某个人一辈子。当然,有些人想要“穷”字跟着自己一辈子,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对吧!行了,这些都是我的想法。你们看了自己参考一下吧! 我再补充一下,没有太多资金的,可以先从小本创业开始,比如摆地摊,选择有很多 说是每个人的起跑线都一样,其实不一样。如果是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法院会认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具体结合案情确定。总之,在实践中,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三条总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所以需要告诉大家的是,以下5种财产,离婚时不能平分! 1、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儿子及媳妇常年外出打工,孩子留在家里,由我帮着带。起初,他们每年还能给我点抚养费,并时常打电话问候我,让我感觉到帮着他们带孩子不白累。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儿媳妇对我越来越冷淡,儿子对我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为此让我十分来气,于是就想要求儿子儿媳妇支付带孙子的费用。请问我能否主张带孙子的费用? 在我国传统的文化中,带孙子多数是老人自愿的,而且也是为了延续亲情的需要,多数老人也是很乐意的,但是这并不说明老人带孙子就是天经地义的 ,更不是理当所然的。从我国当前法律规定来看,老人并没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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