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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表示: 最好在单位工作到退休,这样单位帮你办退休,连续工龄30年养老金比较高啊,如果解除合同虽然可以拿失业救济金、补偿金,但少了两年工龄而且是自己办理失业人员退休会对养老金有很大影响。 什么叫底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有这说法吗?具我知道的是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最多补偿12年!不到三倍的按上一年平均工资有几年工龄就补几年。我要听这上面的,一定要告这企业,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工作15年距离退休还有五年的,不得找任何理。 还有两年退休,解除合同的话社保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补贴,补贴3分之2,剩下三分
不能退,不要被这些什么补偿多少个月的,这些只是暂时的,你要退了,退休工资就没了,补偿和退休工资都差不多,但是退休工资年年都有,可是补偿就28个月,不划算,想清楚啊。 天上掉金币砸正你的口袋里?99%单位不会这样做的,显然不合理的,与你协商最少赔20个月正常28个月补偿给你,2年后退休才24个月,最少你还要干活的。现在不要你那是钱要出活又不用你干活白养你2年。你想得美!除非单位与你协议只给10个月或更少补偿。一般单位不会动快退休人员的,最多调岗降工资或保底内部退休(社保帮你交工资福利就没有了,你
他是没有办法若有办法谁不愿一家团圆和和美美,农村人种地不铮钱,打工就得背井离乡,怎么能和城里人比? // @雨中的戒指: 我不喜欢临时夫妻,为什么不想办法解决和妻子,孩子在一起的问题,这才是一家人。 估计小编现在就有临时夫妻!农民工出来打工是为了养家糊口.出来打工七八年.而目一起打工的基本上是农民工.一个临时夫妻也没有.请小编自重.别把别人看成你自己一样卑劣!! 哲学家说:任何客观存在的事情都有客观存在的理由,人耶,性耶,精神寄托耶,不一而足,只要不危害家庭危害社会也没什么!只能疏不能阻,否则
把这个别的社会不良现象说成“临时夫妻”,其实是对传统道德观的严重挑战,也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更是对社会现实的歪曲,对外出农民工的污篾和挑唆! 生活所迫,白天辛勒地工作,工地工厂伙食太差又贵,一个人租房做饭不划算,搭伙解决,生理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其实想通了也就没啥了。 临时夫妻似乎有背常理,也许是无奈之举,但并不代表合法!也有背于家庭,不可举!不应该如此放纵,想办法与亲人团聚才是正道! 这篇文章的同情心大于道德约束。道德滑坡,道德沦丧而导致中国社会这么多的“临时夫妻”怪象。 我从来没听说过临时
公务员要高人一等,车补他们按人头发,事业单位的不按人头发,按车票报。人为的搞三六九等。退休公务员也能提前退休,事业单位没有这个待遇,公理何在? 公务员干的了的,一线工人不一定干不了,不要带有色眼镜看待别人,你好好学习难道不是为了自己?你的意思是你作为公务员应该提前退休,不在为人民服务了?工人农民都不好好学习,才低人一等?就该干到死吗,公务员平时的收入待遇已经体现了和工人农民的差距,退休应该平等,毕竟如今的社会提倡公平。别忘了人民养育了你,请个别人谨言慎行,不要看不起工人。 学而优则仕,你们去考
这事情并非桌面上的事,只有意会不能言语。食欲生存,生理欲望缺一不可,都是弱势、无奈。我们没有必要去大谈宽论,更无需去谴责。希望大家去关心、去爱护与帮助这些群体。只要互相尊重、尽责、时刻把握好大是大非,要生存的人,没有你们想得那么多。 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是工程管理人员,在外地施工,离家千里或几千里,亲眼见证了从上至下的多多的临时夫妻,即使没有临时夫妻,也有当地情人,只有这样,才使的工程稳步上前。决不是笑话,大家想一想,也许有一定的道理吧? 这是人类适应生存环境的通变本能所做出的事,别总拿什么道德
去年我跟我们村里的人去西藏打工,当时我们三个女人:做后勤。他们五十五个男人在前线,每天我们三个女人把吃喝,洗衣做完。每个月发工资的那几天,我们三个女人最忙,每天晚上都要陪他们玩。我在女人当中是男人都爱找的,每天我都要陪七,八个男人玩。 但凡家里能待的住,谁愿意抛家舍业,不远千里出去打工?临时夫妻,因为双方本身的收入所限和身处异乡的孤独,为了节约生活成本和解决生理需求,走到了一起共同生活,不似夫妻,胜似夫妻。 无处安放的灵魂,需要慰藉。她们的关系,仅局限于工地、厂区,不足以为外人道,也不被伦理所
现在大部分的人在进行商业活动之前都会签订合同,大部分的合同一经成立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想要解除合同,那么就要观察是否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只是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这样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 一、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
通常我们说劳动单位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有所补偿。而如果劳动者是高管,所给予的补偿金又会有什么不同呢? 一、公司辞退高管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这种情况要看公司给付的月工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08年一月份到现在的工资应当双倍支付,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关的社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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