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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就职工作遇到无良老板时,不仅劳心劳力,还得不到工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找劳动局要工资有用吗? 网友咨询: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找劳动局吗,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 北京桂润律师事务所黄德志律师解答: 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是有用的。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直接到劳动局投诉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在婚前大家应该都需要对双方之间都要有一定的了解,包括一些家庭的状况家庭成员等方面的了解才不会导致在婚后因为一些隐瞒的事实发生大的矛盾,导致无法处理产生离婚的想法,如果发生了女方隐瞒婚前有私生子属于什么行为? 网友咨询:新婚姻法女方婚前隐瞒有小孩属于什么行为,算是骗婚吗? 航都律师事务所李天富律师解答: 婚前隐瞒行为只是属于道德行为,法律并不做评价。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属于欺诈婚姻。 欺诈婚姻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婚
大家都知道的是我国现在劳动收入是和自己的劳动量成正比例关系的。也就是说,入职之后劳动是有工资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人入职时间十分的短暂。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根据我国规定入职前七天没有工资吗? 网友咨询: 新员工入职的时候都会给他们看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里面有写明“入职时间低于7天者,工资不予以结算”的。 广东凯永律师事务所范虹霞律师解答: 劳动者有权依法取得实际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范虹霞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工厂为了节省用工成本而招聘童工的情况也不少,这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是工厂雇佣童工的情况被发掘后,当事工厂也会因此而受到相应的处罚,工厂招童工有什么后果,有什么处罚? 网友咨询:工厂非法招童工怎么处罚? 江苏常州蒋林律师解答: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不管双方当事人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着劳动关系的,对于劳动者的工伤,用人单位都应当负责。那么,超过退休年龄也可以认定工伤吗? 网友咨询:父亲已经到退休年纪了,前段时间在上班途中受伤,已经过了退休年纪还能认定工伤吗? 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张凤启律师解答: 对于劳动者超过退休年龄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应定性为劳动关系。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工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
超生社会抚养费是什么?相信很多人都对这一概念存在着质疑,也有很多人把它理解为一种行政性的处罚。其实超生社会抚养费从本质上讲它是一项行政性收费,而非行政性处罚。那么,超生罚款如何计算,有什么标准? 网友咨询:超生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周剑宏律师解答: 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 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定时工作就是以劳动工作时间作为考核、计薪标准的。合同要写明你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从几点到几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朝九晚五”。这适用于行政岗等一些内勤岗。不定时工作制,现在常见的是定量,以完成工作量的多少来考核。综合工作制就是综合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网友咨询: 我最近在单位加班是试用期,其他同事加班都有加班费,但是我没有问了人事说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加班没有加班费属于自愿行为是这样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里约定无加班费无效。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合法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而房屋是被继承人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而继承人有遗产处理之前可以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已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权还可以反悔吗,还能再要回继承权吗? 网友咨询:弟弟放弃套房屋的继承权之后,房屋的使用权一直归我。现在父亲去世,母亲放弃继承权,弟弟要求重新享受继承权,这样可以吗,我可以要求弟弟赔偿吗? 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陶锦律师解答: 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是不可以反悔的,遗产处理开始后,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是不能继续继承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两种情况考虑
很少有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的问题不进行分割的,不过也有一部分人在自愿的前提之下净身出户,或者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分割财产。也有可能在事隔多年以后才发现了其中的问题,想要起诉至法院重新要求分割财产。那么,离婚财产没有分割,三年后还能重新分割吗? 网友咨询:离婚三年后发现还有没分割的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百博律师事务所任莹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无分割三年还能重新割是可以的。即使是离婚后三年发现有没分割的财产的,属于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
夏季天气也越来越热,在高温情况下,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身体状况容易出现不适,那么,工作中暑致死算工伤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在工作中中暑致死算工伤吗,厂子里也没有发过高温补贴,工伤是怎样规定的?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刘建录律师解答: 工作中暑致死算工伤。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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