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盗窃他人车内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4月9日凌晨,薛龙到龙口市,从金某、陈某车内分别窃得人民币40余元、40余元。2021年4月11日凌晨,薛龙伙同江某某到招远市金奥国际小区,从姜某车内窃得一条南京(十二钗烤烟)香烟、一条南京(雨花石)香烟,价值共计699.6元。2021年4月11日凌晨,薛龙伙同江某某到招远市怡和苑小区,从杨某车内窃得人民币2000余元
秘密入户实施盗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徐金芽、雷群顶经过事前预谋,租用王某的粤N8××××号小型汽车,于2021年1月11日从湖南省耒阳市来到山东省曹县实施盗窃。当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雷群顶在楼下望风,被告人徐金芽使用技术开锁方式非法进入该小区10号楼301室居民袁某家中,盗窃人民币3万元、价值人民币500元的银项链一条、价值人民币300元的银项链、银手链一套。徐
多次秘密盗窃他人地下室内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4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犯盗窃罪,对于盗窃的违法所得以及造成的损失,应当责令退赔、返还。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20日8时30分许,王万峰骑电动自行车,到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市直一区11号楼2单元被害人王某家中地下室,因地下室门未锁,王万峰直接进入该地下室盗窃汾酒青花20年清香型42°白酒6瓶,张裕解百纳牌特级干红葡萄酒10瓶。经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080元。 2021年4月下旬的一天12时许,王万峰骑电动自行车,到
流窜作案,盗窃他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4流窜犯罪是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流窜犯罪具有易地作案,骚扰面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这类案件,一般抓获难、查证更难,往往给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网友咨询: 周浪,2014年12月19日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19年10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0年2月10日刑满释放。 2021年5月13日10时许,周浪伙同潘运连驾驶无号牌黑色雅马哈摩托车,从江苏省灌南县
盗窃墓穴,被民警抓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古墓、古建筑等文化遗址未经政府批准,个人及组织团体都不得进行开发损坏。但出于对古墓财富的掠夺和猎奇心理的驱动,盗墓的行为很长时间以来都是屡禁不止。 网友咨询: 高某1伙同李某1、孟某1及齐某1,携带探测仪、电钻等盗墓工具,驾车至嘉祥县内盗掘墓葬。同年1月4日23时许,高某1、李某1、孟某1在挖掘盗坑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探测仪、铁锨、电钻等工具。现场已挖掘长1.2米、宽0.63米、深10米的盗坑。 经嘉祥县旅游文物服务中心认定,该作案地点与第三
盗窃电缆谋私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为客体,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为对象。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27日凌晨,王登台、马增玉、周增增、李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携带剪钳等工具至青岛市城阳区某工地内,盗窃电缆一盘后王登台将电缆出售,并向马增玉、周增增、李某每人转账7300元。 2020年10月29日,王登台、马增玉被抓获归案;2021年1月9日周增增被抓获归案。 周增增会受到
盗窃他人贵重物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3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2日晚上10时许,马学成乘出租车到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与遄台路交叉路口处,翻越护栏进入临淄区凤凰城生活区,到53号楼2单元负一层,破锁进入被害人王某的地下室,盗窃茅台酒19瓶,黄金叶香烟16盒,后马学成背着装有上述被盗物品的双肩包在生活区内被巡逻保安
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为客体,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为对象。 网友咨询: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刘振飞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佳苑新城小区等处盗窃作案五次,盗窃电缆线、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空调等物品,总价值56057.39元,并指控刘振飞三次低价收购他人盗窃的电动四轮车后高价出售,涉案价值48000元。刘振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蒋广磊律
多次入室盗窃超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4月9日,孙忠奎先后在临沂市兰山区方商贸城、开阳路与羲之路交汇处卖可便利店等地作案五起,窃取王家贺、王某等人现金5752元、手机3部、香烟43条、五粮液等品牌白酒5瓶,共计价值42826.1元。 其中卖给付洛阳(另案处理)香烟43条和白酒两瓶。案发后已追回手机一部、香烟12条、贵州迎宾酒1瓶,均
盗窃他人车辆并出售获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7月14日凌晨,高某某至莱州市,将韩某停放在该村村委西的白色福田牌轻型栏板货车盗走,后将该车出售给李某,非法获利人民币3200元。 2021年7月20日,经莱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被盗货车价值29307元。 2021年7月15日,高某某被抓获归案,被盗福田牌货车已发还失主并取得谅解。 高某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