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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打架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律。 网友咨询: 2021年8月23日20时许,陈某在延庆县×小区找被害人徐某要装修用的打压机,因怀疑被害人徐某答复"看打压机的人不在"是托辞,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 互殴中,陈某用板凳、拳头殴打被害人徐某,致其右眼眶内、外侧壁骨折。经鉴定,属轻伤。后陈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处理,被民警传唤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訾景新于2019年11月29日21时许,在北京市延庆区北京市某机动车检测场职工宿舍内,因琐事与王
当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李某在工作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张某不服便到李某住宿的房间内找李某,双方发生争吵和打架,李某用剪刀剌中张某的左手上臂,致张某左侧肱骨骨折,张某当即拨打110电话报警,李某在现场等待民警到现场处理,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张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赔偿被害人张某损失,张某表示谅解。 另查明,被害人张某找李某争执时,先朝李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2017年10月16日8时许,王聪在北京市通州区××镇××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因琐事与被害人魏某1发生口角,二人互相撕扯殴打,王聪徒手殴打被害人魏某1头面部、胸部,将魏某1摔倒在地后掐扼被害人颈部,被害人魏某1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魏某1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外
当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李某在工作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张某不服便到李某住宿的房间内找李某,双方发生争吵和打架,李某用剪刀剌中张某的左手上臂,致张某左侧肱骨骨折,张某当即拨打110电话报警,李某在现场等待民警到现场处理,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张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赔偿被害人张某损失,张某表示谅解。 李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泽鉴律师事
城市公交车乘客因各种原因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冲突,从而抢夺行进中的公交车方向盘、殴打公交车司机,进而造成公交车失去控制,发生公交车内或公交车外不特定多数人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结果。对乘客抢夺行驶中公交车方向盘或殴打司机行为应如何评价? 网友询问: 与司机发生口角,抢夺公交车司机,使得车辆失控,要受到什么惩罚? 陕西平镜律师事务所水鹏飞律师解答: 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乘客拉拽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公交车正常驾驶行为,危害到道路上及车内人员人身安全的,应视情节轻重以定
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职工劳动纪律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办法。 网友咨询: 马某与同事张某发生口角,造成马某一只眼睛受伤。事后,某公司以马某、张某打架斗殴为由,解除了与两人的劳动合同。马某并未主动挑衅同事张某,是张某先开始无端谩骂,并将马某眼睛戳伤。公司在未通知马某的情况下,解除与马某的劳动合同
有些错误确实是可以改正过来但是有一些错误却是没有办法改正的,就如家暴和出轨这两件事情来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尤其是对于家暴这一件事情来说,只要开了头那绝对就没有结束的那一天了,那么因发生口角丈夫殴打妻子,女方可以请求损害抚慰金吗? 网友咨询: 高某、姜某经他人介绍相识,于2020年11月举行结婚仪式并领取结婚证,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1年2月8日,因双方发生口角,姜某进而对高某进行殴打,致高某嘴部流血。经法医鉴定,高某被打伤口唇部,构成轻微伤,女方可以请求损害抚
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 网友咨询: 8月18日晚上6点左右,李某在家准备吃饭,刘某某的媳妇敲李某家的大门,说李某讲她家姐姐杨某某与别人逛路。刘某某把杨某某用三轮车带到李某家门口,刘某某下车后辱骂李某,杨某某也辱骂李某为“烂婆娘”。后来,李某到刘某某家喊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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