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窃取他人电瓶车上的电瓶并销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扎布于2021年5月至7月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10次在济南铁路局烟台火车站南汽车通道车棚内,采用螺丝刀拆卸等手段,窃取他人停放在车棚内的电瓶车上的电瓶,共窃得电瓶车电瓶12组(块),价值人民币3315.75元,并将其中的11组(块)电瓶,分9次销赃给王玉香,价值人民币3255.75元。 2021年6月11日,扎布在烟台市莱
多次盗窃他人电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9月20日1时许,马战力在北京市海淀区航天桥食宝街天津银行路边人行道处,窃取被害人王某超威牌72V32AH型铅酸电池1组,经价格认定,上述电瓶价值人民币655元; 2020年9月20日1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桥地铁站C口路边停车处,窃取被害人邹某超威牌60V32A型铅酸电池1组,经价格认定,上述电瓶价值人民币2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