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什么,是哪些?
2024-10-24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以社会统筹方式筹集基金,对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因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以及对因工死亡的职工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那么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什么,是哪些? 山西五峰律师事务所胡霄峰律师解答: 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康复性治疗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劳动能
工伤保险待遇都有什么类型,工伤保险待遇的类型有哪些?
2024-09-27当职工遭遇工伤之后,用人单位一定逃脱不了第一责任,因为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有着合法的劳动关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注明了遭遇工伤之后的具体解决办法,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伤者的治疗费用,那么工伤保险待遇都有什么类型,工伤保险待遇的类型有哪些? 网友咨询: 工伤保险待遇都有什么类型,工伤保险待遇的类型有哪些? 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吴钰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能否代为行使?
2024-09-27债务人名下有些债权,但这些债权过期了还不去行驶相关的权利,债权人在知道了后对这笔债权是有兴趣的,就想要借着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的身份,想要代替债权人去行驶相关的代位权,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能否代为行使? 网友咨询:张某把自己的3万元借给林某,后来向陈某借款4万元,两项款款均已到期。陈某急于用钱,但张某已无还款能力,于是多次催促张某向林某催讨欠款,但是张某置之不理。请问,陈某能否代位行使张某的债权?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张家波律师解答: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能代为行使。
在工作时受伤,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什么待遇?
2024-09-21有时候,一起工伤事故,可能同时构成多种事故属性,工伤职工也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符合多种待遇的领取条件,这就出现了法律“竞合”。那么在工作时受伤,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什么待遇? 网友咨询: 在工作时受伤,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什么待遇? 云南南广律师事务所刘鹏程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公司怠于清算致债权受损要不要赔偿,怎么规定的?
2024-08-22当清算义务人不作为时,法律通过将清算责任向财产责任转化的方式,督促义务人依法清算,达到保护债权人利益及规范法人退出机制的目的,这正是规定“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时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立意主旨所在。那么公司怠于清算致债权受损要不要赔偿,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怠于清算致债权受损要不要赔偿,怎么规定的?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解答: 公司怠于清算致债权受损应予赔偿。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吗?
2024-08-02债务人名下有些债权,但这些债权过期了还不去行驶相关的权利,债权人在知道了后对这笔债权是有兴趣的,就想要借着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的身份,想要代替债权人去行驶相关的代位权,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吗? 网友咨询: 张某把自己的3万元借给林某,后来向陈某借款4万元,两项款款均已到期。陈某急于用钱,但张某已无还款能力,于是多次催促张某向林某催讨欠款,但是张某置之不理。请问,陈某能否代位行使张某的债权? 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黄天桂律师解答: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能代为行使。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会承受什么法律责任?
2024-07-03工伤事故发生后,个人或者单位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构成伤残的,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如果个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罚? 网友咨询: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会承受什么法律责任? 四川国朗律师事务所胡佳驹律师解答: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主要是个人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关于诈骗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早已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触犯。《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
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干部、 工人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1986年11月11日 劳人薪(1986)102号) 根据中央〔1986〕5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其干部的职务等级和干部、工人的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随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的军队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发〔1985〕135号文件和劳人薪〔1986〕65号文件关于军队干部转业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规定精神,根据本人原行政级别和军队职务,直接套改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