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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2015年6、7月份在被告某建筑公司某项目部打工,由于未如期支付工资,该项目部经理郝某在2015年8月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今欠张某2015年6、7月份工资共计18000元,承诺在2015年8月31日前付清一半,剩款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付清。”该欠条中加盖了“被告顺利建筑公司某项目部”的印章。 此后,并未如期支付工资,原告张某于2018年8月10日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建筑公司支付18000元及逾期利息3060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5年8月31日起暂计算至2
近日,河北秦皇岛,王先生意外去世后,工友朱某某因经济拮据,先后30余次登录王先生微信盗刷9万余元。目前,朱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朱某某盗刷王先生微信里的抚恤金数额高达9万元,已经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朱某某与王先生是好友,但是却在其去世后盗刷其抚恤金,对得起王先生及其家属吗?现
微信被骗款后可以报警但不一定能够被追回,具体解决办法如下: 1、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相关的法律规定有:1)《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约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约定。 2、《关于办理诈骗
如今,不少人借钱都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直接进行转账。这样虽然方便了不少,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即对借贷关系的认定不好处理。那么微信转账怎么确认借贷关系,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微信转账怎么确认借贷关系,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丁慧娟律师解答: 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借款还是其他形式,成立借贷关系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借贷合意关键要素在于:一方向另一方作出借钱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银行转账、红包等方式向他人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不少当事人不再拘泥于纸质形式,有时也会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达成合同合意,那这样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视为一种书面合同?将来如果发生争议,当事人能否以微信聊天记录不属于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否认合同效力? 网友询问: 微信聊天的内容能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吗?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李睿律师解答: 微信聊天是可以作为合同的,只要双方在微信聊天中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即可。 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书面合同中的数据电文,微信聊天记录所记载的内容具有合同要件的,可以代表合同书。合同是当事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们之间的交流合作、资金交易常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当发生纠纷时,不少人对在网络平台上保存的证据的法律效力存有疑虑,微信聊天记录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作为有效证据适用呢? 网友咨询: 以现金的方式借给朋友5万元,写了借条,但借条不慎丢失,关于借款经过双方通过微信协商,保留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但是由于手机损坏,无法提供原始载体的聊天记录,仅凭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能否被法院支持呢? 法妞律师解答: 1.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在证据形式上受到法律认可。 2.以微信聊天
微信聊天是可以作为合同的,只要双方在微信聊天中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即可。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书面合同中的数据电文,微信聊天记录所记载的内容具有合同要件的,可以代表合同书。 网友询问: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合同吗? 海南椰达律师事务所于晨显律师解答: 微信聊天是可以作为合同的,只要双方在微信聊天中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即可。 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书面合同中的数据电文,微信聊天记录所记载的内容具有合同要件的,可以代表合同书。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
微信作为一种即时通讯软件,已经在生活中举足轻重,目前通过微信约定等方式购买货物越来越普遍,但此类合同引起的诉讼争议该如何确定对应的管辖法院? 网友咨询: 微信买卖货物,产生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赵叶芹律师解答: 1、首先,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
随着网络的发展,微信成为人们越来越不可缺少的通讯软件,而在使用微信的时候很多人都习惯使用一些表情符号;但是这些表情日后是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的。近日江苏高院就为此发文科普,文中提到,2018年以来,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 所以为了防止自己发送的表情日后成为不利于自己的呈堂证供,我们在使用表情的时候就要尽量选择大家对于其意思表示有统一认可的表情,尽量不要使用有歧义的表情;而且要注意在明确表达自己观点时,或者谈话内容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时,要尽量用文字或者语音表达,最好不要使用表
导语:在现代社会中,私人微信放款已经成为一种便捷的借贷方式。然而,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谨慎选择合作方。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私人微信放款的风险,并介绍相关的法律条文。 案例:小明是一名大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急需一笔资金支付学费。他在微信群里看到了一个名为“24小时在线放款”的广告,便加了对方的微信。对方声称可以在24小时内放款,并且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利息也很低。小明急需资金,便相信了对方,并提供了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不料,对方在放款后要求小明支付高额的利息和手续费,小明无法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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