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强奸罪的不作为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2024-08-16刑法理论认为,由于自己的行为而使刑法所要保护的法益处于危险状态的,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这种危险或者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这种义务,导致产生危害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犯罪。在强奸犯罪中,同伙具有阻止强奸行为的实施的义务,如果只是在一边等待、盗窃等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而不去阻止的,成立强奸罪的共犯。 网友咨询: 共同犯罪中强奸罪的不作为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答: 共谋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谋实行某犯罪行为,但只有一部分人基于共同的意思实行了犯罪,没有直
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2024-07-20无效收养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有效要件而导致无效的收养行为。收养无效的确认,可依诉讼程序,也可依行政程序。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周以钢律师解答: 收养无效的情况如下: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不真实; 3、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收养非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 5、收养人未满30岁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血亲子女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差距不足40岁; 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
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代理的?
2024-07-19现实中的代理行为经常发生,在生活各方面都可以见到。但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可以代理的。 网友咨询: 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代理的?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周海森律师解答: (一)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1、法律直接规定的不适用代理的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男女结婚或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或离婚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能由代理人代为进行。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不能亲自书写遗嘱的,采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时,应当由两个以
哪些行为是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定禁止行为,是什么?
2024-07-0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生取得执业医师证并且注册后才能从事诊疗活动的,如果没有资格证从事医疗活动的,属于非法行医,那么哪些行为是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定禁止行为,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行为是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定禁止行为,是什么? 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邓钦文律师解答: 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定禁止行为有: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
见义勇为时不小心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担责吗?
2024-06-29如果看到他人正处于危险之中的话,我们应当见义勇为。但是有的见义勇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损害,这就是好心办坏事了,那么,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网友咨询: 见义勇为时不小心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担责吗? 广东信科律师事务所刘康泰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害的,是不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但是重大故意的则需要赔偿。 法律鼓励见义勇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
哪些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
2024-06-25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入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秘密。
偷拍行为是侵害肖像权还是隐私权?
2024-06-25偷拍他人的隐私照片,其行为涉嫌侵犯别人的隐私权; 侵犯肖像权,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肖像为肖像权人所专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 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是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须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
垄断行为是经济效率的体现
2024-06-21垄断行为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有人认为垄断会损害市场竞争,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平,但也有人认为垄断行为是经济效率的体现。本文将从案例和法律条文两个方面探讨垄断行为对经济效率的影响。 案例: 假设有一个小镇上只有一家超市,这家超市占据了整个市场的份额。由于没有其他超市与其竞争,这家超市可以随意定价,并且不需要为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水平做出努力。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这家超市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而没有其他选择。这种情况下,这家超市就形成了垄断地位,损害了市场竞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垄断行为也可以促进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
2024-06-11导语:在股权转让中,未实缴出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律师事务所的编辑今天将为大家介绍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相关法律条文及案例。 法律条文: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认购并实缴其认购的股份。对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其他股东有权依法要求其实缴出资。 案例: 小明和小红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其中小明出资50%,小红出资50%。然而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小红未按约定实缴出资,导致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小明希望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但担心小红未实缴出资会影响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公司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违反什么原则的行为
2024-05-31导语: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以下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详细解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和危害。 案例:小明是一家电子产品销售商,他在公司的广告中宣传:“本店是唯一授权销售某知名品牌手机的店铺,其他店铺均为假冒伪劣产品。”然而,事实上,小明并没有获得该品牌手机的授权。这种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误解,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