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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的蔬菜套餐西芹2斤、白萝卜2斤、番茄1斤、黄瓜1斤,到手却变成1根莴笋,2只番茄和3棵青菜。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严某利用社区团购哄抬价格的行为拟从重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计11000元。 本案中的蔬菜由严某自产自销,在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严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价格法》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已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从重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计11000元。 免责
4月1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新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蔬菜经销商严某在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导致居民团购的蔬菜套餐里仅有1根莴笋,2只番茄和3棵青菜,质价不符。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已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从重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计11000元。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本案中严某在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
近日有消费者举报,反映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团购的蔬菜套餐里仅有1根莴笋、2只番茄、3棵青菜,质量与价格不符。经查,该批蔬菜由严某自产自销,在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导致团购蔬菜种类重量大大缩水。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当事人从重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计11000元。那么,对严某的罚款是否过于重了呢? 其实并没有,我国我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都规定,经营者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的,对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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