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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篇》新旧条文对照解读 亮点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不再为无效婚姻。 法条对比: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不再认定为婚姻无效的情形,避免对患者产生歧视。 亮点二: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 法条: 在2018年以前,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导致发生了一些渣男结婚后大量借款,然后就失踪,妻子负债千万的案例。为了解决该问题,2018年最高法院颁布了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名义的借款推定
《继承篇》新旧条文对照解读 亮点一:增加了丧失继承权的宽恕制度 《民法典》新增了宽恕制度,对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但如果涉及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的,性质较为恶劣,继承权不能恢复。 亮点二: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原本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民法典》新增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主要解决目前许多丁克家族财产无人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在现实中承担了一定的扶
房地产领域物权编条文解读 1、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私密性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款。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及使用与个人隐私密切相关,此条款实际上向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物权利害关系人施加了一项保密义务,与不动产物权变动无直接关系。实际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第28条对此已作规定。在此基础上,《民法典》对其予以明确化,对其中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使用予以限制,保护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权利人的个人信息。 2、登记收费 解读:本条是关于登记收费问题的规定。登记机构不是营利性组织,目前
《侵权责任篇》新旧条文对照解读 亮点一:规定了自担风险行为规则 该条规定了在部分具有风险的文体活动中,受害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其他参与者赔偿损失,避免过度扩大侵权责任的范围,同时也避免司法实践中死者为大等和稀泥式判决。 亮点二:新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在目前司法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仍以违约责任仍以补偿性为主,导致实践中许多受害人维权成本过高,加害人侵权成本太小,侵犯知识产权屡禁不止的现象。本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现了国家加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 亮点
《人格权篇》新旧条文对照解读 亮点一:人格权独立成编 本次《民法典》立法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是争议较大的问题,目前其他国家《民法典》没有将人格权独立成编,部分著名专家教授也一直反对人格权独立成编。单最终本次《民法典》仍对人格权独立成编,体现了国家立法以人为本,强调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的立法倾向。 亮点二:明确规定损害人格权的违约之诉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条: 我们目前司法实践中,违约和侵权责任竞合时,若主张违约责任,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侵害人格权的违约行为中,即使选择
导语:金融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资料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或者金融从业人员的财物的行为。下面以一个真实案例来解释金融诈骗罪的相关法律条文。 案例: 小明是一名年轻的金融投资者,他在网上看到一个所谓的高收益投资项目,便被其夸大的收益所吸引。项目方声称只需投入一定金额,就可在短时间内获得丰厚的回报。小明心动不已,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积蓄全部投入了这个项目中。然而,当他想要取回投资款时,却发现项目
导语:故意伤害罪是刑法中的一种严重罪行,其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都非常严重。本文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探讨故意伤害罪的性质及其法律规定。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情侣,他们之间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了争执。在一次争吵中,小明失控了,拳打脚踢地伤害了小红。小红因此受伤严重,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小明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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