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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网友咨询: 以借钱的名义进行诈骗是如何认定的? 广东富來之正律师事务所董长存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
实践中,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擅自处分股权的情形时有发生。这也是股权代持所引发的风险之一,那么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份,法律效力怎么样? 网友咨询: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份,法律效力怎么样? 山东昊政律师事务所孙宗宇律师解答: 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
目前,一些有远见的家长开始为子女购置房产,为了避免以后的事情更是直接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这样做虽然一步到位而且还免除了二次交易税费,但是这样做会出现的几种风险也要考虑周全。那么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产,会面临什么风险? 网友咨询: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产,会面临什么风险?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吴天全律师解答: 为子女购置房产有以下风险: 1、只能全款支付。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就不能选择贷款,只能全款购房,因为有明确规定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
在隐名投资内部关系中,隐名股东才是股权的真正权利人,但就外部关系而言,由于名义股东是公司登记材料中的记名人,债权人根据外部权利登记,信赖名义股东真正权利人而做出的交易,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隐名股东出资不实,名义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曾宪充律师解答:在公司的外部关系方面,经工商登记备案的代持股的名义股东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股东,其是对外承担股东责任的直接主体,无论实际控制人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未实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代持股的名义股东就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 网友咨询: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广东归藏律师事务所赵镇律师解答: 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效力要从以下两点分析: 1.原则上名义股东处分代持的股权,其行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2.第三人取得股权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善意取得。即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现在不少年轻人在恋爱后同居,在一起生活,这也是了解双方的一个过程。有的人同居一段时间感情稳定后,准备谈婚论嫁,而有些人则选择分手。在共同生活阶段,势必产生一些财产,比如汽车,甚至房产等。 网友咨询: 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分手后怎样分财产?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马向律师解答: 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财产按照共有关系处理。即使以夫妻名义生活,但双方之间的关系还是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处置。不过在分割财产前,男女双方要先确定,该部分财产是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财产的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审核通过了才能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业务,那么,无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如何处罚? 一、无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夫妻共同生活中,可能会出现急用钱的情况,如果一方隐瞒另一方借款,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吗? 网友咨询: 丈夫用妻子名义网贷,离婚后谁还钱? 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阮金超律师解答: 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生产经营的话,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对方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而是用于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者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或者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或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
“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 网友咨询: 借别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产权归谁? 河北虹天律师事务所朱红宇律师解答: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名义产权人。 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实际登记的产权人,出资人仅具有债权效力。 在借名买房的纠纷中,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的行为,如购买普通商品房、私房等,实际出资
导语:很多夫妻在购房时会以其中一方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如果购房时以儿子的名义购买,是否算作夫妻财产呢?下面将通过法律条文和案例来解释这个问题。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儿子小杰。小明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笔不菲的收入,便决定以小杰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然而,几年后小明和小红发生了财产纠纷,小红认为这套房产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小明则认为这是以小杰的名义购买的,不属于夫妻财产。 法律条文: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因共同生活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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