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应该在什么时候主张债权,是怎样的?
2024-08-21债权人主张债权通常情况下是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主动催收要求履行,如发函,亲自上门追讨,委托他人追讨,申请仲裁或诉讼等等。而另一种就是保证人主动承诺同意履行,也视为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那么出借人应该在什么时候主张债权,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出借人应该在什么时候主张债权,是怎样的?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赵佑儒律师解答: 根据借款形式的不同,借款合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适用20年的最长期限; 即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
合同无效,能否主张预期利益损害赔偿?
2024-08-17预期利益,指缔约时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或间接损失,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合理预见的利益,但并不必须是必定发生的利益。当合同归于无效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无过错方能否要求对方承担预期利益损害赔偿呢? 网友咨询: 甲承担了乙的砖厂,签订合同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规定(主要因乙的过错)而被确认无效。甲起诉乙要求其赔偿承包期内可以获得的经营利润,那么甲能否主张预期利益损害赔偿呢? 山西金绪天直律师事务所帅岩律师解答: 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过错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同时主张定金罚则和继续履行,是否合理?
2024-08-15实践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来担保债务的履行,当支付定金的一方履行了债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支付定金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双倍定金,如果对方未达到严重违约的地步,守约方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和继续履行? 网友咨询: 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梁贝贝律师解答: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二者适用前提有所矛盾,不应同时主张。 1、定金罚则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
什么条件下可以主张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2024-08-15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网友咨询: 什么条件下可以主张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江苏业致胜律师事务所栗银银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应该怎么分?
2024-08-12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双方均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和车辆的所有权,双方可对房屋和车辆实际出售所得价款进行等额分割。 网友咨询: 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应该怎么分? 河南高远律师事务所闫一钒律师解答: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双方均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和车辆的所有权,双方可对房屋和车辆实际出售所得价款进行等额分割。
非婚生子女可以主张多少抚养费?
2024-08-07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里的抚养费,包括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健康成长所需要的费用。网友咨询:非婚生子女可以主张多少抚养费?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罗利民律师解答:非婚生子女可以主张的抚养费标准与婚生子女没有区别。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
债权人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对所有合伙人有效吗?
2024-08-02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那么债权人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对所有合伙人有效吗? 网友咨询: 债权人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对所有合伙人有效吗? 四川船城律师事务所李发荣律师解答: 债权人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的,该主张对所有合伙人有效。债权人只要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即向各合伙人主张权利,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2、个人合伙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各合伙
合同无效的,可以主张预期利益吗?
2024-07-30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过错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而不包括预期利益。 网友咨询: 合同无效的,可以主张预期利益吗?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预期利益,指缔约时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或间接损失,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合理预见的利益,但并不必须是必定发生的利益。 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过错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而不包括预期利益。因此提出的预期利益损害赔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超过法定标准,法院会驳回吗?
2024-07-26发生侵权纠纷时,如果侵权人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由于精神损害难以确定,因此可能发生受害人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过高的情况,如果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超过法定标准,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还是降低赔偿金额呢? 网友咨询: 在诉讼请求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法院是驳回还是会主动给原告降低赔偿标准呢?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邹庆林律师解答: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会在法定标准范围内判决。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
购买过期豆腐主张赔偿合理吗?
2024-07-12近日,福州市民陈先生在购物时,发现货架上的部分内脂豆腐有过期的情况,并进行购买。随后陈先生要求店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一千元,经协商最终店家赔偿陈先生四百元。那么,本案中陈先生主张的千元赔偿合理吗?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所以,本案中陈先生以购买的豆腐过期为由主张1000元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