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撞人

撞人 相关话题

TOPIC

车祸,指行车(多指汽车等机动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减速伤是由于车辆突然而强大的减速所致伤害,如颅脑损伤、颈椎损伤,主动脉破裂、心脏及心包损伤,以及“方向盘胸”等。撞击伤多由机动车直接撞击所致。碾挫伤及压榨伤多由车辆碾压挫伤,或被变形车厢、车身和驾驶室挤压伤害同时发生于一体。因此,车祸的伤势重、变化快、死亡率高。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4日,王杰驾驶鲁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 20年3月21日19时50分许,周平驾驶鄂H×××××号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107省道沙洋县公安局后港水陆派出所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同向叶某1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叶某1受伤后倒地。约2分钟后,车某驾驶鄂H×××××号小型客车将倒地的叶某1碾压,造成叶某1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网友咨询: 5月14日22时11分许,邓海华驾驶冀R×××××号小型轿车沿保静线由西向东行至文安县赵各庄镇赵郭村道口东侧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横穿公路的张小英相撞,致张小英受伤,邓海华电话报警并拨打120后弃车离开现场,张小英经抢救无效死亡。邓海华负事故全部责任,张小英无事故责任。 5月15日,邓海华主动到文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网友咨询: 12月14日11时许,徐峰无证驾驶湘J7××××小型轿车在澧县涔南镇崔家岗村公路上由西向东行驶至该村1组路段时,撞上同向骑乘电动车的任某,造成任某受伤,后经治疗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徐峰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经澧州司法鉴定所鉴定:任某系颅脑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网友咨询: 6月3日21时许,董勤祥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兰陵县苍山街道小岭水闸东路段时,将行人张朝恩撞倒,造成张朝恩受伤。事发后董勤祥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朝恩后经兰陵县人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12月5日21时40分许,陈孺杰驾驶车牌号为鲁QV××××的小型轿车,沿兰陵县兰陵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兰陵县实验二中对过时,与由南向北过路的行人李洪英相撞,致李洪英受伤。12月23日,李洪英经兰陵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洪英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陈孺杰负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陈孺杰主动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网友咨询: 12月5日19时许,郑安芳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邹城市岚济路342省道248KM邹城市鸿飞汽修厂门口时,该三轮车的右前方碰撞到一名由东向西步行的男子,致该男子倒地,郑安芳驾车逃逸,该男子倒地后一直未动。约六分钟后,华某
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而希望或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可分为希望死亡的直接故意和放任死亡的间接故意。 网友咨询: 7月2日10时40分许,苏小波驾驶车牌号为渝AJ××××号轻型货车从彭水县城出发下乡销售蔬菜、水果,当车行至彭水县李长坡至亭子村4KM+400M(小地名:田湾)一上坡路段时,被害人梁某1示意欲购买蔬菜,苏小波临时停车后到车厢内拿蔬菜,梁某1在车尾处等待。 因苏小波操作不当,车辆后溜将梁某1撞倒并碾压,车辆撞到公路左侧一蓄水池池壁才停下。苏小波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事情,但是不得不否认的是现在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悲剧,车祸猛于虎有很大一部分的交通事故都会造成人员伤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司机由于各种原因把伤者带离现场遗弃,导致伤者死亡的,司机将会按照故意杀人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8月7日8时许,刘李娜驾驶鲁Q×××××银灰色“吉利”轿车,与陆凤金一同由南向北行驶至罗庄区滨河西路与湖北路交汇处北50米处时,将驾驶红色比德文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的罗庄区罗庄街道小山后村村民上官相发撞伤。后陆凤金、刘李娜将上官相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2020年5月23日15时许,刘九庆在没有有效驾驶证件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的五征牌农用三轮车在宁阳县上倒车时,未尽注意义务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