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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证明标准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存在明显区别,民事证明讲究的是证明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盖然性,而刑事证明则要求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 网友咨询: 什么证据是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北京恒都(上海)师事务所陈素平律师解答: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主要是指: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 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例如,商场保安人员主持的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 3、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例如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以刑讯逼
保险免责条款是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和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无须对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或承担某项保险责任的条款。 网友咨询: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定能免责吗?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胡梦嘉律师解答: 免责条款并不一定免责。 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了无效的免责条款:(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
所谓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将今后可能因该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这种仲裁协议的特点是当事人就他们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约定提交仲裁解决,而且是在合同中用一个条款来约定。 网友咨询: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黑龙江维安律师事务所张宇晴律师解答: 合同的仲裁条款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2、请求仲裁的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只能是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3、当事人协商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所谓消费者,是指为达到个人消费使用目的而购买各种产品与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个人使用者。那么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 网友咨询: 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患者不算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形,而诊疗活动并非因生活消费需要而形成。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之解释,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
借款合同中的逾期利息不属于法定违约金。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这表明,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是否适用违约金责任,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则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违约金责任便无适用的余地。 由于我国现行法取消了法定违约金制度,故根据上述规定,违反合同约定逾期返还借款的,无法定违约金适用的余地,逾期利息自然不属于法定违约金。
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在经济往来中给予或收受回扣的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基本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回扣条款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
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严重的医疗事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张蓓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因为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有医疗事故罪。 《刑法》335条当中规定,如果医疗机构的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是严重损害到救治人身体健康安全的,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 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
导语: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采光权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那么在法律上,商品房买卖中的采光权又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采光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房屋内所需的自然光线,享有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他人不得侵犯的权利。在商品房买卖中,采光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法律规定的最低采光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应当保证邻近建筑物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邻近建筑物的采光、采暖条件。因此,在商品房买卖中,卖方应当保证房屋内的采光充足,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损害买方采
导语:在选择债权债务人时,律师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债务人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和意愿。本文将通过案例和法律条文来说明在选择债务人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案例: 小明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年轻人,他在大学期间租了一辆车,但由于意外发生,导致车辆严重受损。小明无法承担修车费用,于是和车主达成协议,约定在一年内还清修车费用。然而,一年后小明仍未归还债务,车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条文: 《债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
导语:在债务关系中,选择权是一种重要的权利,它赋予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选择是否行使其权利的自由。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是一种常见的债权形式,下面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详细探讨。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情侣,他们曾经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但是因为感情破裂,小红决定提出分手并要求小明赔偿她购买汽车的一半费用。小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汽车是他个人所有,并不同意支付赔偿费用。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在履行合同时,有权选择履行方式和时间。在这个案例中,小红作为债权人,有权选择是否要求小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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