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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现在的许多人还是比较谨慎的,因为像是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在登记婚姻手续以后,两人就是存在一定的关系的,可是有的诈骗人员却利用结婚这样的情况去进行诈骗,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索取一些人的财物。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廖文娟律师解析。 一、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刑法条文方面。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婚姻诈骗罪”这项罪名,此种行为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一,一般是2000元到5000元,例如:河南
1、根据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23条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包括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12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移除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是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
结婚,现在的许多人还是比较谨慎的,因为像是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在登记婚姻手续以后,两人就是存在一定的关系的,可是有的诈骗人员却利用结婚这样的情况去进行诈骗,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索取一些人的财物。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杨定洁律师解析。 一、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刑法条文方面。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
1、刑法条文方面。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司法实践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婚姻诈骗罪”这项罪名,此种行为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一,一般是2000元到5000元,例如:河南
丈夫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妻子救夫心切花钱“捞人”,最终人财两空。近日,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美兰区法院依法判处“能人”苏某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处罚金3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符某某7万元。 2017年10月的某天,符某的丈夫陈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事拘留,被羁押于看守所内。心急如焚的符某想花钱将丈夫“捞”出来。经人介绍,符某认识了“能人” 苏某某。苏某某自称有熟人,只需7万元活动经费就能搞定。符某对苏某某的话深信不疑,很快将7万元转到了苏某某账户。可时间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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