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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中,很多人都听说过“人死债消”这种说法,但是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人死并不代表债消,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网友咨询: 债权人意外去世,欠款能不还了吗? 四川力铮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解答: 不管是债务人死亡,还是债权人死亡,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仍需要清偿欠款。 债权作为遗产的一种形式,是可以被继承的。该债权不能是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而不可转移的,例如抚养费、赡养费等的给付权利。债权人意外死亡的,应当找到债权人的继承人,向其继承人偿还债务。 至于债权具体由谁继承,则要根据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确定;如果
债务人想要提前履行当时约定好的债务合同,那么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网友咨询: 债权人能否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四川巨帆律师事务所赵洋律师解答: 原则上,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
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清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的。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的?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汪丽律师解答: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限,即通过代位行使所能获得的权利价值应与所保全的债权价值相当。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汪丽律师解析: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五个法律要件是 1.债权人与
债务人向提存机构提存合同的标的物后,债权人即有向提存机关请求提存物的权利。债权人向提存机构提交提取提存物请求时,应当向提存机构交付相应的有关债权文书。那么提取提存物的期限是多久? 网友咨询: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有无期限限制?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江沂律师解答: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有期限限制。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代位权能否提前行使? 山东筑建律师事务所李志超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若该债权未到期,债务人就无权提前向相对人主张该债权,则债务人不构成“怠于行使”,债权人此时向相对人主张该债权便不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
俗话说“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债务人都会自觉履行义务,有时候,债务人并不是真的没有履行能力,而是存在隐瞒拖延收回到期债权,将自己的财产保留在他人手中的情况。这种情况,债权人怎样实现自己的债权呢? 网友咨询: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能否替他收债? 山东诚功(崂山)律师事务所林鸿刚律师解答: 债权是一种相对权,一般来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
债务人向提存机构提存合同的标的物后,债权人即有向提存机关请求提存物的权利。债权人向提存机构提交提取提存物请求时,应当向提存机构交付相应的有关债权文书。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什么时候领取提存物?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吉佳雯律师解答: 债务人提存之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民法典》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债权人五年不领取提存物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关于本条规定,有以下两
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 网友咨询: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怎么办呢?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李银伟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转移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则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转移协议无效。无论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对债权人均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 网友咨询: 债权人能否请求保证人还债?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葛续琰律师解答: 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话,可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不能直接向保证人要钱。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由债权人会议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 网友咨询: 债权人会议决议怎么表决通过? 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王瑞雪律师解答: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一旦决议依法定程序获得通过,各债权人不论是否出席了会议,不论是否参加表决,也不论是否投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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