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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目的在于保全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换言之,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本旨在于保障一般债权人全体的利益,而非各个债权人的个别利益。那么,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网友咨询: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陕西勇智律师事务所王实践律师解答: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必须是到期债权,而有的法院对债权是否到期
我们知道,如果一方不按期如实履行义务,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如果未履行义务,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那么,借款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和违约金吗? 网友咨询:借款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和违约金吗?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不少债权人都反映遇到过债务人逃债的情况,虽说欠债还钱是理所当然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却是债务人往往无法顺利讨债,债务人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逃债。那么债权人讨债有哪些方法,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方法,怎么处理?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程斯兰律师解答: 民事讨债法主要有以下十种,1、和解法。2、调解法。3、仲裁法。4、诉讼法。5、申请支付令法。6、申请先予执行法。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8、优先受偿权法。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10、代位追偿法。 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够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都具有哪些特征,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人免除债务都具有哪些特征,是什么? 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雍雪林律师解答: 债权人免除债务都具有的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免除的效力】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不可避免的要形成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会影响市场交易各方利益的实现,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那么债权人代位权适用什么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代位权适用什么条件,是什么? 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董文婷律师解答: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
在讨要债务过程中,多数人是先打电话要钱,实在不行就扣押东西、暴力讨债等,殊不知,这样不仅要不回钱,还可能把自己送进监狱。那么债权人怎么合法讨债,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债权人怎么合法讨债,如何维权? 辽宁瑾宸律师事务所王晔律师解答: 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那么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民事诉讼
债权人在以各种和平的方式债务追讨无果时,就要考虑进行诉讼债务追讨,提起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了。在起诉债务追讨前债权人要做好诉前准备。那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证据有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证据有什么? 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顾增鹏律师解答: 需要下列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证据。 2、担保合同。 3、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4、抵押物的相关信息的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往往因为对债务人对外所欠债务未能及时全面了解而又轻信债务人具有偿债能力或者碍于情面等其他原因而未能及时起诉、尽早保全,导致债务人趁机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并不少见。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是怎么样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债权人撤销权是怎么样的,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贾雪涛律师解答: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撤销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减少财产、危及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撤销的权利。行为一旦被撤销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可能减少的财产不会减少,而该增加的财产仍会增加,以此提高债权实现的可能。那么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怎么规定的?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尤飞律师解答: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必须真实存在; 2、债务人存在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收购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3、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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