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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感情的婚姻对两人来说都是一种痛苦,选择离婚未尝不是一种解脱,逃离这份羁绊,重新出发寻找幸福。那么,婚姻能自动解除吗,怎样才算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网友咨询:分居两年是不是婚姻就自动解除了?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许乃义律师解答: 夫妻不管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只有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
虽然我国有计划生育的政策,但是依然会有很多育有多子女的家庭。众多子女长大后,关于年迈父母的赡养义务该如何划分? 网友咨询:婆婆有五个儿子,老二和小儿子都很有钱,能让他们多尽尽赡养的义务吗?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林永坚律师解答: 对于多子女赡养义务应按照以下方式: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对于成年子女来说,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那么,男性享有生育权吗,怎样理解生育权? 网友咨询:男性享有生育权吗?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 男性享有生育权。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性别均有生育权,男性的生育权首次被法律明文规定。 生 育权的行使有两个前提:一是不能违反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等已有的法律法规;二是不能因为行使自己的生育权而妨害到别人正当权利的行使。 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
生活中,再婚家庭的财产问题也是家庭矛盾产生之一,那么为避免在这一矛盾的发生,最好在再婚双方的协商下签订财产公证协议。那么,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怎样的,老年人再婚需公证吗? 网友咨询:老妈去年去世了,老爸若再婚,那原先同老妈的婚前有1套房子,需要公证后才算婚前财产吗?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杨红霞律师解答: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 (一)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 2、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
个人买养老保险的相关事宜: 1、准备办理养老保险所需要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 2、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因每个地区社会保险政策不同,缴费方式也有差异,具体详情可咨询社保局; 3、办理流程:参保人根据自己的劳动收入选择档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委托邮局按月征收,参保人持开户凭证和身份证到指定邮局开户,缴费存折并更换密码。参保人应在每月25日前预存一定的养老保险费(可以预存一个季度,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养老保险费,但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的应缴养老
一、医患法律关系认定标准是怎样呢 1、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规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相关法律可参考《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
一、医疗损害责任怎么划分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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