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怎样适用的,怎么规定的?
2024-11-04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 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那么代位继承是怎样适用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代位继承是怎样适用的,怎么规定的? 广东固信律师事务所骆红毅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适用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广东
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2024-10-22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
离婚诉讼时常用的外遇证据有什么,是哪些?
2024-10-18在离婚诉讼调查取证过程中,很多当事人耗尽心机去调取证据,甚至不惜花费血本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却忽视了一些重要证据的保全工作,致使最终提交法庭的证据因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发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无法实现预期的法律效益。那么离婚诉讼时常用的外遇证据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时常用的外遇证据有什么,是哪些? 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吴艺娇律师解答: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
房屋中介常用的几种骗术手段是什么,怎么避免?
2024-09-22中介行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变得越来越多,几乎是随处可见,虽然今年疫情的影响,但也没有对楼市产生大规模的影响,中介这个行业也是一直都在的,面对满街的中介,购房者却不知如何下手,担心碰见黑中介。那么房屋中介常用的几种骗术手段是什么,怎么避免? 网友咨询: 朋友最近要找房子,担心被骗,问一下房屋中介常用的几种骗术手段是什么,怎么避免? 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赵艳梅律师解答: 房屋中介常用的几种骗术手段是: 1、以次充好偷换概念; 2、低开高走临时加价; 3、有些中介卖房时会使用拖延战术,等到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转继承有怎样的特征?
2024-09-16所谓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那么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转继承有怎样的特征? 网友咨询: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转继承有怎样的特征?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刘浩律师解答: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
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2024-09-15当其他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时候,我国可以上诉至法院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马襄平律师解答: 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
小企业增资能采用的方法有什么,是怎样的?
2024-09-1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企业增资也称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其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度,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那么小企业增资能采用的方法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小企业增资能采用的方法有什么,是怎样的? 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高鑫律师解答: 小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是吸收外来新资本,包括增加新股东或股东追加投资; 二是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三是在资本公积转
挪作他用的借款,能否提前要回?
2024-07-31一般在借款前,出借人都会询问借款人借款的原因以及资金用途,目的在于防止借款人将资金用于非法行业难以收回,或者防止借款人将资金用于其他不利于资金收回的活动。通常情况下,双方会将借款用途约定在借款合同上,那么如果借款人违反了借款用途,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能否提前要回借款呢? 网友咨询: 借款人违反了借条上写明的借款用途,可以要求他提前还款吗? 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葛飞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他提前还款,因为你在借条上写了借款用途,那么他违反了这个用途去使用,相当于违反了合同上的附着的义务,可以
电子签名不适用的合同范围有哪些?
2024-07-11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民事主体间采用电子签名形式订立合同的做法已日益普遍。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且生效。电子签名作为一种新兴形式,仍是电子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网友咨询: 电子签名不适用的合同范围有哪些?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严文禧律师解答: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但是要注意,电子签名不适用下列文书
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2024-07-01在我国死刑是最严厉的刑事处罚措施,犯罪分子的生命会被剥夺,保留死刑也是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一种警示。 网友咨询: 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刘志勇律师解答: 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其中已满七十五周岁但是犯罪手段特别残忍致人死亡的除外。需要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会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