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遗嘱

遗嘱 相关话题

TOPIC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那么,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何佩文律师解答: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如下: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那么,代书遗嘱没有立嘱人签名有效吗,代书遗嘱应具备的要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原告生父与生母在原告幼年时协议离婚,原告由生母抚养。原告生父2006年底病故,留有房产销售款和养老金个人帐户余额两项遗产,但具体数额不详。被继承人除原告外,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深度中风,生活需要有人照料,因此生前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居住在其妹(即本案被告)处,直至去世。被继承人生前在上海市某区有一套售后公房
遗嘱的执行是指为了实现遗嘱内容,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必要行为,是实现遗嘱内容和被继承人的意愿,保护继承关系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措施。那么,对附有义务的遗嘱如何执行,关于遗嘱执行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张向群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武汉工作,他在老家还有两处房产共十余间房屋。张向群生前写有一遗嘱,将十余间房屋转赠给乡政府办学校用,并指定其儿子张勤政作为遗嘱执行人。前不久,张向群因病去世,张勤政就将父亲的遗嘱内容转告乡政府。乡政府知道后,将一处地理位置好的房产改建成招待所,另一处则租给修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有效吗,立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韩某的父亲去世之前,留下口头遗嘱交代其名下房屋归韩某继承,存款归韩某的妹妹继承,立遗嘱时由一名亲友代写,韩某和其妹妹在场作见证。韩某的父亲去世后,其在外的姐姐回来因遗产继承问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没有执行人的遗嘱有效吗,自书遗嘱一定需要执行人吗? 网友咨询:我母亲自书遗嘱,没有别人知道,没有执行人,有效吗?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沈卫杰律师解答: 没有执行人的遗嘱有效的,不影响遗嘱效力。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 法律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那么,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遗嘱执行人有什么权利? 网友咨询: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 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程梦瑶律师解答: 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没有时间限制。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是指是否具有执行遗嘱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作出明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由于具有昜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査证的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皆予以严格规定。那么,口头遗嘱怎样公证生效,口头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口头遗嘱经过公证后有没有效果?效果怎样?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周一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公证生效的条件: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5、遗嘱的内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什么叫做转继承?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南珏律师解答: 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代写的遗嘱都是有效的吗,法律允许遗嘱由他人代写吗? 网友咨询:所有代写的遗嘱都是有效的吗?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苏宾律师解答: 不是所有代写的遗嘱都是有效的,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两份遗嘱所立的内容不一样如何继承,如何区分遗嘱的效力? 网友咨询:一对老夫妻去世后留下三份遗嘱,兄弟三人各以其中一份遗嘱为准,争夺房产,发生纠纷。两位老人于1986年1月所立的自书遗嘱写明将三间瓦房给长子,于1991年3月所立的自书遗嘱写明将此三间瓦房留给次子,最后的自书遗嘱又将这三间瓦房留给小儿子。到底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云南九正律师事务所张爱萍律师解答: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