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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5日。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裁判,如果上述期限届满未提出上诉、抗诉,除死刑复核案件需要复核外,均将发生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怎样的? 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王中强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5日。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裁判,如
刑事案件申诉时效为两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的才会受理,如果超过两年的,除非具备特殊情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是多久? 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王中强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申诉时效为两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的才会受理,如果超过两年的,除非具备以下情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

刑事案件管辖

2024-08-07
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哪些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 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有哪些?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张理想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简易程序是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不服的话那么可以进行申诉。二审是审判中的终审,是不可以再进行上诉的,法律规定了申诉权利,即对刑事案件的二审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周金云律师解答: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不服的话那么可以进行申诉。二审是审判中的终审,是不可以再进行上诉的,法律规定了申诉权利,即对刑事案件的二审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期间不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证人是必须出庭吗?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大庆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证人不是必须出庭。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但是对于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的证人,拒不出庭的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处罚或者强制其到庭。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大庆律师解析: 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会发回重审?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欧俊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如下: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过多久就不追究了? 北京市首冠律师事务所王卫新律师解答: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 (5)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作了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重庆者羽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解答: 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监狱犯罪的由监狱所在地法院管辖。 3、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二)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依照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其它情况,经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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