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才享有撤销权?
2025-03-19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不当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相关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也是保全债权的重要方式。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 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网友咨询
无效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享有继承权吗?
2025-03-14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那么,无效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享有继承权吗? 网友咨询:无效婚姻中的当事人有继承权吗? 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路志雄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中的当事人不是合法的配偶,是没有继承权的。《婚姻法》十一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分别是: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疾病,婚后一直未治愈的;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2025-02-27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那么,继子女的亲生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李老先生与前妻生有阿英、阿田两个孩子。他与张女士再婚后,又生有阿扬、阿湘、阿楠三个子女。阿英从小由张女士抚养。李老先生、阿英早年去世。前不久,张女士也因病逝世。张女士生前一直居住在阿楠家,由他赡养。她的另两个亲生子女阿扬、阿湘经常去看望她,并为
未婚一方享有对非婚生子的探视权吗,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5-02-20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未婚一方享有对非婚生子的探视权吗,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非婚生子女,另一方的探视权,如何规定的? 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孜雄律师解答: 没有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小孩有探视权。婚生子和非婚生子一样,父母对非婚生子享有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
未成年人犯罪后还享有继承权吗,怎么实现继承权?
2024-12-23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那么,未成年人犯罪后还享有继承权吗,怎么实现继承权? 网友咨询:未成年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是不丧失继承权?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何竹兰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犯罪后是享有继承权的,未成年虽然犯罪,但不是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不能够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4-12-08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再婚家庭变得越来越普遍。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90后忙着结婚、85后忙着离婚,80后都忙着再婚了。那么说到了再婚家庭就免不了要提到“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那么。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我在未成年时,因生母与继父结婚,就随生母和继父共同生活。成年后,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父死亡。我想问一下,我对继父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
儿媳或女婿享有继承权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享有?
2024-12-07儿媳妇嫁到家里来,跟家里的公公婆婆可能生活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已经是亲人了。在公公婆婆去世之后,留下来了一笔遗产,儿媳妇就觉得自己也应该有继承权。那么,儿媳或女婿享有继承权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享有? 网友咨询: 我有两个儿子,他们分别成家后,我和老头子跟着大儿子过。 5年前,老头子和大儿子在一起车祸中丧生。他们去世后,大儿媳一直没有改嫁,我的生活由大儿媳照顾,在外地工作的小儿子按月寄来一定的生活费用。尽管大儿媳待我比对亲生母亲还要好,对我的生活照顾得也很细。我现在很担心我死后的遗
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如何认定代位继承?
2024-12-07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再婚重组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再婚家庭的离婚、继承逐渐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之一。那么,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如何认定代位继承? 网友咨询: 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如何认定代位继承? 贵州万伦律师事务所孙永旭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是: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分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
挂名股东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挂名股东有什么风险?
2024-11-22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那么,挂名股东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挂名股东有什么风险? 网友咨询:朋友让我做挂名股东,不知道有什么风险,自己写了一个协议,挂名股东有什么风险? 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朱群群律师解答: 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
继承人隐匿遗嘱的还享有法定继承权吗
2024-11-19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