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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车技不精自己从车上摔下来,则自己要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责,那就不算工伤。如果涉及第三方,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时要依据交管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主要责任人来判定,如果你负主要责任,则不算工伤,如果你负次要责任或双方同等责任,在下班路线合理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网友认为: 在公交那个例子中我把事故伤和意外伤混了,滑倒属于意外伤。事故伤有一个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上边对事故伤做了很明确的列举,包括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非
一是上下班途中,合理路线,合理时间段。二是要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且是机动车主要责任或全责。三是材料齐全(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工伤(致残)的拍片、伤残书面等级鉴定等)。四是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网友认为: 对于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同的赔偿项目,受害人不应当得到双重赔偿。但是,应当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对此,法律上可以这样规定:受害人如果从侵权人处获得了全部赔偿的,工伤部门不予赔偿;工伤部门赔偿的,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这样可以达到下列目的:一是保证受害人能够得到足
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得到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即:(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下班途中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是合理的路线,是日常生活工作中所必须的活动,符合第(三)项规
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只要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网友咨询: 周末被老板强制加班,下班回家路上意外摔骨折,由于宿舍没房子所以在外面租的房子,算不算工伤?老板应不应该负责?周末被老板强制加班,下班回家路上意外摔骨折,算不算工伤?老板应不应该负责?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陈光慧律师解答: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即: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合理的时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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