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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遇到民事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解决。但是对于劳动纠纷,却有所不同,必须得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去起诉,那么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纠纷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纠纷有哪些,是什么? 四川创新律师事务所张志军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根据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核验权 即业主在入住之后有权对居住的实际情况——购房合同及开发商的承诺进行核对,或重新检验,如果出现不符,可以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代表业主主张权利。 (二)知情权 即业主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业的有关资料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情况(如资质、收费依据、服务标准、收支情况、有关基金的使用等)有权了解、掌握。 (三)选择权 即业主有权选择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并有权签订或解除《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
业主委员会章程有哪些内容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由业主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的,反映业主委员会宗旨、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保障业主委员会达到其管理目标的原则性文件。 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的宗旨; (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及任期; (四)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利、义务及作用; (五)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方式; (六)业主委员会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七)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及办公用房来源; (八)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解散方式。 业主委员会章程样本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哪些材料 一、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二、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三、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四、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该由谁来监督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
无论从物业公司还是从业主角度来看,小区成立业委会都是好事,是一个双赢的举动,特别是遇到和全体业主有关的时候更需要业委会来协调和做决定。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主要包括哪些,业主委员会成立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主要包括哪些,业主委员会成立有哪些条件? 山东文坤律师事务所张欢律师解答: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组织。那么什么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网友咨询: 某社区居委会向某小区业主发出《关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冯某、袁某和李某三人委员资格自动终止的公告》。该《公告》称:业主投诉冯某、袁某和李某在担任业委会委员期间存在连续3个月以上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居委会进行了核实,情况属实,故依据该小区《议事规则》规定,公告冯某、袁某和李某的委员资格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终止。 广东华商律师事
业委会的成立大多是由于小区里发生突发事件,引发了业主的不满和愤怒,此时必然会出现一批积极分子,聚集起来讨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应付当前出现的局面……这也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奏。那么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凯锐律师事务所周桃生律师解答: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网友询问: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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