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国性组织的若干规定
2024-06-26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国性组织的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1985年9月25日转发)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成立全国性组织的通知》,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全国性组织的范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成立全国性组织的通知》所称的全国性组织,是指全国性的“学会”、“协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中心”等社会团体,不包括列入党政军编制序列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种组织,也不包括宗教团体。 不属于全国性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务有约束吗?
2024-06-25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应当具有如下条件: 1.该决定必是依法设立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 2.该决定必须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 3.该决定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得违背社会道德,不损害国家、公共和其他利益的决定。 上述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该决定对业主不产生法律效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中央绿化委员会关于各部门绿化任务分工负责的建议
2024-06-25中央绿化委员会关于各部门绿化任务分工负责的建议(一九八五年三月六日中央绿化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绿化祖国,促进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是一项全民性的长远建设事业。为了加强各部门的绿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刊登于本刊一九八四年第二十三号。)的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刊登于本刊一九八四年第四号。)精神,提出如下建议: 一、各部门要按照党和国
董事会下设的四大委员会
2024-06-19导语: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编辑,今天将为大家介绍董事会下设的四大委员会,包括监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监事会是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成员应当独立于公司,确保其独立性和客观性。案例中,某公司的监事会在发现公司高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后,及时采取行动,保护了公司的利益。 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管薪酬政策和方案,确保薪酬合理合法。案例中,某公司的薪酬委员会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制定了符合市场规范的高管薪酬政
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转发《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2024-06-18国家经济委员会 劳动人事部关于转发 《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983年4月8日 劳人计(1983)42号) 现将《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发给你们,此件已商得财政部同意,望参照办理。 整顿劳动组织、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是落实党的十二大精神,搞好企业全面整顿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整顿要立足于改革。要以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为目标,结合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对劳动、工资、人事制度进行坚决而有秩序的改革。 整顿企业劳动组织难度较大,问题较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
2024-06-13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科委《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的通知(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六日) 国家科委一九八??年十二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和科委《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符合中央、国务院所提出的科技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会开得好,《提纲》也是好的。现将《提纲》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科学技术要走在生产建设前面。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国内外的经验证明,要建设现代化的国家,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我们在这方面曾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从领导思想来看,我们又长期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6-06第一条 为了规范赔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赔偿委员会的职责: (一)讨论、决定下列国家赔偿案件: 1.赔偿请求人向本院申请赔偿,应由本院作出决定的案件; 2.不服本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需要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向本院申诉,需要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案件; 4.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意见,应当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案件; 5.请示案件和其他重大、疑难的案件。 (二)讨论国家赔
仲裁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2024-05-30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仲裁委员会的行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因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出的仲裁申请。第三条 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会址设在XX市。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 第四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2024-05-30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完善证券期货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许可,是指中国证监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证券期货市场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许可,其程序适用本规定。 申请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申请变更行政许可、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适用本
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
2024-05-29一、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 监察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监察法规的事项; (二)为履行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职责需要制定监察法规的事项。 监察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二、监察法规应当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三、监察法规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监察法规。 四、本决定自2019年10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