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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顾名思义是伴随着夫妻离婚提出的,实践中确定离婚赔偿数额是一方面的,当事人同时还需要提出离婚赔偿的时间。要是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则就不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么离婚赔偿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有2套房产,有2个小孩子,一个9岁儿子,一个12岁女孩,男方有家庭暴力史,现在男方想离婚。请问女方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海英律师解答: 可以就离婚问题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一致的,也可不同意离婚,让对方提出诉讼,或自行提出诉讼离婚。
我76年冬季,没有登记为12月1日,而是’77年1月1日。81冬季退但,登记为82年1月1日。不是人武部批准之日起。把文件读懂点,精神吃透点再发文。 我是76年3月份入伍,82年2月份退伍,退伍证写的是76年3月1日入伍,82年2月1日退伍,可是雨花区人事局算的工龄是5年另11个月,求内行回复!现在正事办理退伍时间,从工作人员和退伍人员都不知只样算几年兵,刚看今日头条我还不是太明白办证的工作人员明白没。 你说的挂零的月份按服役年限算民政部门这么作的但社保服役期限按年对年月对月算不知是否正确?
我是一九六八年二月接人武部通知入伍的,三月在新兵连,四月下连队。当时部队都是把我们当四月的兵员统计。退伍后在单位及退休都是按入伍通知书的时间计工龄。 我们是八0年十一月十五日入伍,八二年底退伍。和我一起去的,一起退伍,有的退伍证上填的是八0年十一月十五日退伍有的是填写八一伞元月一同入伍,为什么? 办理退休手续你就知道了 不是这样算的 比如我是1978年十二月15日入伍的 兵龄一定从1979年算起 退伍同样的 我是1982年十月底退伍 兵龄算到1983年元月 同样是四年。 我的也是六九年十二月中
从介绍的情况来看,你是1973年出生的,今年可满45周岁。2010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正好缴了8年了。在养老保险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仍然是:男性60周岁,女性职工5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城镇居民(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农民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等特殊工种的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如果你是农民工的话,女性50周岁可以退休,你的退休时间就是2023年,退休时只要一次性补
双方签收即生效,但法院还是会下裁定。 调解书在双方签收的日期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则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 法院所制作的调解书日期并不是调解书的生效日期,对此根本不用在意;事实上,法院制作调解书肯定要先于当事人签收调解书的时间。 (1)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
案例简介 患方要求赔偿但拒绝尸检 2007年7 月的一天,一患儿因出现精神欠佳、嗜睡等不适症状,由其母带到某县医院小儿科门诊就医,医生根据病情给予治疗,患儿病情未见好转。次日,患儿在复诊输液时,突然不省人事,经医院积极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引发医疗纠纷。 患儿父母坚持认为医方诊疗存在问题,但又拒绝做尸检。双方经协商未果,患方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13 万多元。 法院委托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认为, “在没有尸检的情况下,根据患儿起病急、病情危重且急剧恶化致死的情况,考虑应是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如果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须指出该餐厅设施或管理上存在何种缺陷(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由此管理方存在过错,可以据此与企业协商赔偿问题。 网友咨询: 员工中午去公司餐厅吃饭,上楼梯时摔伤算工伤吗? 湖北枫叶律师事务所赵清律师解答: 职工上班时间,到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因此摔
员工在上班时打架,公司有责任吗? 公司有两员工在上班时间因为一小争吵,最后导致打架,一方因有外伤住院治疗,(公司有规定的,员工之间要团结,不能吵架,更不能打架.否则是要罚款的). 她的费用应有谁来付呢? 员工工作期间被另一个员工殴打,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员工是因个人纠纷而发生殴打的,则应该由双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原则上没有法律责任。 2、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被殴打的,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承
在离婚的时候,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这个是离婚的一个必要条件之一,双方的感情都已经破裂了,所以双方已经没有理由共同生活下去了,所以是可以允许离婚的。在现实生活中,一般第一次离婚法院不受理。那么第二次诉讼离婚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就说让冷静一下,没有同意离婚请求,现在打算再一次去起诉,请问一下,公民第二次诉讼离婚时间是多久呢?有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呢? 四川雄泰律师事务所杨鸥律师解答:第二次诉讼离婚时间的规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
工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工伤赔偿计算公式是根据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等相关标准设计的,是精确对各级工伤赔偿数额进行计算的一套计算模式。 网友咨询: 一个工人在上班时间,被高处掉下的铁块砸到额头,砸了一道口,到医院缝了几针,工人受伤休息的几天算不算误工费,算的话如何计算? 就是问算不算工伤呢? 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李羿楠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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