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是什么?工伤的伤残津贴是公司发放吗?
2025-09-07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网友咨询: 我哥哥是在工地上上班的,因为不注意从高楼上摔下来。现在导致骨折,想伤残津贴是公司发放吗? 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周勇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025-09-07虽然企业会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伤都可以报销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划分,再按标准赔偿。那么工伤伤残待遇范围是哪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四川洪州律师事务所李青峰律师解析。 工伤伤残待遇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
伤残鉴定怎么确定赔偿数额
2025-09-05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会同制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个等级,具体标准规定中有详细列明。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医疗事故伤残等认定标准
2025-08-21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 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1)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医疗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2025-08-19医疗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条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标准的权利授予了
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2025-08-1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2025-08-15一般的,伤残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的委托。如果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做了伤残鉴定,这个鉴定提交到法庭的话,对方一般是不接受的,在这个情形下,法庭会要求再次做鉴定,法庭委托鉴定机构重新做鉴定。 1、网上申请。办理者登录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请,经预审及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简称通知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被鉴定人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鉴定现场接受专家鉴定。 2、缴费。符合条件的工伤参保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费;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