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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不能直接与夫妻共同财产划等号,虽然很多时候这二者的内容是一样的,但法律上并未将他们等同视之。实践中,不仅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认定,家庭共同财产也是要认定的。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家庭共同财产? 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朱坤律师解答: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存续为前提; (二)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三)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
尽管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股东权利,但该权利的确定是隐名股东出资所致,因此,名义股东不得擅自处分该股权,如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处分股权时,其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名义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的行为,对于交易相对人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呢? 网友咨询:名义股东对其名下股权的处分,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黑龙江刘洪朴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解答:第三人凭借对登记内容的信赖,一般可以合理地相信登记的股东(名义股东)就是真实权利人,依据公示主义和外观主义原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隐名股东不能主张处分行为无效,同时
在医疗损害发生因素中,有一种情况是因为医护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的,相关责任人也要承担医疗损失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医疗过失,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确定认定医疗过失的一般标准是哪些? 河北光显律师事务所梁春凯律师解答: 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首先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同时也必须要考虑到医务人员合理的技能、注意的程度以及地理范围的差异和医疗上的紧急情形。综合分析医生所处的具体环境与拥有的条件及医生在紧急状态下所能够达到
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在比较重大的疾病治疗上医院都会跟家属签订协议,但是有一些情况是医院不能够预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对于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是怎样,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网友咨询:如果护士通过执业考试,但是没有注册在上班的医院,出了医疗事故谁承担主要责任?该护士主要承担些什么?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朱秀红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责任比例的分担: 1、如果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完全是由于医院方的过失导致的,那医院需要承担完损失
生活中,债权债务的关系产生的比较多,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从而将自己原有的债权进行转让,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债权已经转让了怎么办? 一、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债权已经转让了怎么办?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转让债权,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
隐名股东,又称为实际出资人,是指实际出资,享有相应投资权益但是却并不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等资料上的投资者。与之相对应,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等资料上的股东则为显名股东。那么隐名代持的法律效力,应当如何认定呢? 网友咨询:隐名投资是否有效,双方之间的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呢? 云南迈征律师事务所张莹莹律师解答: 隐名投资协议,属于双方的自由约定,根据契约自由的原则,如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该协议约定应为有效,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产生拘束力,隐名股东可以依据协议约定向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活动。这些犯罪活动,有的为勒索钱财目的,有的出于无聊、好奇或者为了“出风头”,还有的则是基于发泄私愤、报复社会等动机。 网友咨询: 怎么认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乔阳律师解答: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所谓“编造”行为,实质在于创造一种客观不存在的虚假事物,既
可得利益是指在合同履行前并不为当事人所拥有的,而为当事人所期望在合同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利益。可得利益损失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如果合同得到完全履行可以实现和取得的利益的损失。 网友咨询: 怎么认定可得利益损失? 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张伟刚律师解答: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可得利益损失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如果合同得到完全履行可以实现和取得的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是一种将来利益,它尚未为合同当事人所实际享有,而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以及合同当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与处罚诈骗罪未遂? 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陈国丰律师解答: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

如何认定假释?

2024-07-19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假释? 湖南楚知律师事务所于雅平律师解答: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获得假释的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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