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rdquo

rdquo 相关话题

TOPIC

重婚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网友咨询: “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吕彦辉律师解答: “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以下区别: 一、非法同居和重婚的构成要件不同。 重婚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二、非法同居和重婚的法律后
可以实行“共享用工”。疫情下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稳定就业,但共享用工方式仅是疫情等特殊时期下的权宜之计,不适合常态使用。实行“共享用工”应注意: (1)原企业与缺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原企业在将劳动者安排到缺工企业工作前征求劳动者意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共享用工期限不应超过劳动者与原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剩余期限; (3)企业不得将在本单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以共享用工名义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 (4)原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
谁能想到,找工作的时候会因“头秃”被拒之门外?近日,成都某公司在招聘前台时,明确要求求职者需“头发浓密”,引发网友热议。工作经验不足可以积累,能力不够可以历练,但因发量稀疏被淘汰出局,求职者未免太委屈。 其实,该公司要求求职者需“头发浓密”的招聘制度已经涉嫌就业歧视,违反了劳动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学习方式、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
确定逾期付款损失,应当综合考虑违约方履行合同的积极程度、过错程度以及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应以违约方逾期付款部分为基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 网友咨询:买卖合同逾期利息约定不明确,应当如何确定计算标准? 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赵成崟律师解答: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
高考结束后,#河南学霸班60人全过一本线#等上了热搜。像“学霸班”这样的班,学生本身就是“掐尖”挤进去的学生,只要高中不发生重大意外,他们都能在高考取得一个好成绩。 学校区分“学霸班”和“普通班”还是有好处的,比如: 1、分班对于爱学习的学生来说会更公平。 2、分班更有利于分层次教学,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 3、其实对于学习差的学生来说,也避免基础差、学习差的学生造成压力。你如何看待这种做法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对个人破产制度正式从立法层面开始探索。 事实上,在长达三年的免责考察期内,债务人的许多权利都会被限制,是一种“失权”的状态,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履行配合义务,恰恰是其贯彻社会信用原则的体现。 作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其必须在经历过免责考察期的“失权”之后,才能重新达到“复权”。 实际上,从“失权”到“复权”的筛选机制,正是区分“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和“老赖”的标准。所以,只要合法使用个人破产制度,做好监管等就不会让老赖肆意妄为。 免责声明:本站部
人们出于长久以来的习俗和避凶趋吉的本能,当然的排斥住在这样的房屋之中,在买到“凶宅”之后,更是想尽办法撤销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掉房屋。那么“凶宅”的定义是什么,“凶宅”是否构成物的瑕疵? 网友咨询: “凶宅”的定义是什么,“凶宅”是否构成物的瑕疵?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南珏律师解答: 凶宅一词并非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房屋交易中的惯用语。 通常意义上所谓的凶宅,是发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凶宅的种类很多,有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凶杀、自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也有环境因素造成的,例如房屋
婚姻是严肃而神圣的,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利用“假结婚”形式获得购房、出国、避税等利益,殊不知,获得利益同时也伴随着大量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 “假结婚”的法律风险是怎样的?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张理想律师解答: 所谓以购房为目的的“假结婚”,简单地说,是指一方以取得购房资格为目的而与有购房资格的异性登记结婚,但双方之间并不行使夫妻权利和义务。这种所谓的“假结婚”,其实只是针对男女双方感情层面的“假”,但是在法律层面打了这张“结婚证”,就是法律上的推定的合法婚姻关系。 1、假结婚的婚姻关系是成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
2020年1月,李某的下属王某酒后驾车撞倒一过路老人,李某念其家庭困难,又是帮自己应酬才出事,便到现场帮王某顶包。后面对民警调查,李某交代了包庇下属的事实,王某也主动投案。最终王某因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李某因包庇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所谓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本案中李某替王某顶包就属于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实际犯罪嫌疑人王某掩盖罪行,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