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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合伙创业开始的时候,双方合伙人都是满怀喜悦,但是不免有些合伙在中途出现了一些歧异,导致合伙关系的终止,在这个时候不是说拿钱走人就可以了,还要进行合伙人退伙,那么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哪些方式? 网友咨询: 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哪些方式? 山西建志律师事务所许睿律师解答: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
取保候审就是采取保证的方式,让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开庭审判,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本身不是刑罚,它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取保候审适用于危害性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此法律规定在有些情形下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呢?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无论是网上下载的租赁协议,或者中介提供的租赁协议,其实基本的条款都不会缺少的。但是有一些细节条款你可能没有留意,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具备什么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具备什么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余婷婷律师解答: 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探望权: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网友咨询: 出现哪些情况遗嘱会无效? 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鄢潇雅律师解答: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立遗嘱时在场的见证人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
在民间借贷中,常常会出现债务人到期后无力偿还借款,债权人欲将抵押房出售以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经常会出现抵押房内有人居住的情况,那么先租后抵的情况,如何对抗抵押权? 网友咨询: 先租后抵的情况,如何对抗抵押权? 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杨天聪律师解答: 先租后抵,需转移占有才能对抗抵押权,即在设定抵押时没有转移占有,因此租赁权不得优先于抵押权,可以实现更好的债权保护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判断租赁权与抵押权权利次序时以抵押权设立时间为准。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那么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是什么,有哪些情况? 网友咨询: 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是什么,有哪些情况? 上海永松健律师事务所田应武律师解答: 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 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
以下情形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 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山东颐衡(潍坊)律师事务所潘文韬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以请求离婚损
公司是人类现代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公司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了人类财富的增加。公司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设立、经营、清算公司的股东也面临着巨大的经营风险,那么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是哪些,什么情况下股东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是哪些,什么情况下股东承担责任?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孙橙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
买房子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人一生中可能也就购买一次房子,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都没有什么经验,容易犯一些常识性的问题,但除了一些常识性的问题之外,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还有一些恶意诈骗的行为,那么一房卖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一房卖多的情况? 网友咨询: 一房卖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一房卖多的情况?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焦方法律师解答: 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哪一方,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 双方均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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