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破产

破产 相关话题

TOPIC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那么,公司破产无法清偿债务,股东还要还债吗? 网友咨询:企业破产股东要还债吗? 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倪永明律师解答: 企业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实践中,不仅公司、企业会破产,个人也是会破产的,这也是指个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那么,个人申请破产保护应如何申请,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网友咨询:个人申请破产保护应如何申请?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徐春艳律师解答: 申请人申请破产前必须从一个称为“经许可的预算与信用咨询非盈利代理机构”获得一份证书,说明此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了些什么服务,设计了怎样的债务偿付计划。提交破产申请时必须把上述证书一起递交上去。 即使申请人符合条件按《破产法》的第7章来申请破产,有些特定的债务还是不能免除
当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的时候,也会面临许多的债务,就像是共益债务也是其中一种。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其实都不清楚什么是共益债务。什么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破产债权吗? 网友咨询:共益债务就是破产债权的意思吗? 江西尚饶律师事务所许金建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不是属于破产债权。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
在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相关的企业就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了,而在清算过程中,自然是会产生相关的破产费用的,而待破产企业是还存在相关债权债务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担保债权是什么。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有什么关系,破产费用能优于担保债权吗? 网友咨询:破产费用可以优于担保债权吗? 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陈清旭律师解答: 担保债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原则上应当优先从无担保的财产中支付。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
业破产事是一件生活比较常见的,因为企业的发展经营好不好,会有很多因素组成的。一旦一方面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导致破产,如果这时候企业存在债权关系,债权人就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债权的申报。那么,如何申报破产债权,申报破产债权应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咨询:公司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艳艳律师解答: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等。 《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
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程序。破产宣告裁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作出破产宣告的同时,法院应选任破产管理人,决定债权申报期间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日,公告与破产宣告有关内容。那么,宣告破产对债权人的效力是怎样的,法律对破产宣告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什么效力?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徐春艳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的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使
企业经营不善无法经营下去后,常常会申请破产,企业破产影响最大的除了公司的负责人,员工外,还有它的债权人,一家企业,非个人之力所能承担,常常会有各种债务。那么,破产逾期申报债权怎么处理,逾期申报债权的是否可重新申报? 网友咨询: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是否可重新申报? 天津铸权律师事务所李炜律师解答: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确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那么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承担由谁承担呢? 网友咨询: 我们是一家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现在2年了,经营不下去了,准备申请破产, 可是现在我公司和几个客户合作,欠着几个客户大概30万元的债, 如果申请破产的话我公司还要赔客户多少钱?还有就是破产后我公司所有资产加一起也不到10万元
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处置僵尸企业的不断推进,破产清算正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并运用,由于我国有别于他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破产案件中的员工安置既受法律法规的规制,也受相应政策的影响。那么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路士轩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
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企业也在增加,有些企业经营的不好,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就需要选择申请破产或是破产保护。那么,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保护有什么区别,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网友咨询: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清偿? 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朱陈康律师解答: 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的区别是公司是否能够继续运营,申请程序和控制人不同。 1、公司是否能够继续运营 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