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24-07-20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大体有以下三种: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继承吗?
2024-07-19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任何村民都不能把宅基地看成私产,可是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目的都是为了修房子,如果宅基地上有修好的自建房,自建房不是集体财产,继承自建房的同时等于也就继承了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成员共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均有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
如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024-07-11近年来,农村房屋买卖交易越来越多,人们形象地称之为“小产权房”“乡产权房”交易。那么实务中应如何认定该类合同的效力呢?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重庆至立律师事务所黄瑾辉律师解答: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2024-07-09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xx兵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国有农场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国家粮食和国土生态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取消了国有农场的农业税和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减轻了农场和农工的负担,促进了农场发展和农工增收。但是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该怎么承担?
2024-07-05在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着很多承包他人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我们一般称之为农村承包经营户。这些经营体是可以对外负债的,那么,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什么承担? 网友咨询: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该怎么承担?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韩永雄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
农村房屋质量纠纷问题如何处理?
2024-07-03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关于房屋纠纷的问题时有发生,那么如果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该找谁来帮忙解决呢? 网友咨询: 农村房屋质量纠纷问题如何处理? 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刘玄律师解答: 农村房屋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的办法是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承担以下责任:修缮或翻建;减少工程价款;赔偿损失。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一般是指两层及两层以下的住宅,这样的住宅无论是农民自己进行
农村一户多宅能否确权呢?
2024-07-03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 网友咨询: 农村一户多宅能否确权呢? 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王晖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房屋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宅基地就会被判定为“一户多宅”,是要接受相应处置的。但是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