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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的当事人希望能够私了解决,但并不是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是可以让当事人私了的。法律中对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情况作出了规定。 网友咨询: 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情形有哪些? 辽宁鼎极律师事务所陈晓丽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能自行协商解决: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
分居离婚财产分割 1、如果双方约定分居期间双方所得归各自所有,则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规定确定财产的性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分割夫
委托人可以委托被委托人处理约定的事务,委托他人处理事务时便需要签订委托合同,签订委托合同要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作出约定,那么签订保证合同可以委托吗? 网友咨询: 担保人能否委托别人签字呢? 河南捷达律师事务所陈搏搏律师解答: 可以的,但需要出具委托书。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签字,要是真正的担保人知道是由你代替他签字,那么让他出具一份委托书。伪造担保人签字,该担保合同效力待定,没有经过担保人追认不对担保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另外,如果从民事角度来说,就等同于不存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那么,提供劳务一方致人损害的,如何划分责任? 一、提供劳务一方致人损害的,如何划分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致人损害的,如果是因为劳务的原因,则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如果是在提供劳务的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
大多企业裁员的理由都是经营严重困难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然而裁员并不是想裁就裁的,如果没有客观条件依据,又或者有相关依据,可能被认定裁员违法。 网友咨询: 单位裁员时,哪些对象不能裁?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张静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的劳动者不能作为裁员的对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签订合同时最为简单的建立此种关系的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与要约是合同的建立的基础,故而在建立合同签了解承诺的法律后果是十分有必要的。 网友咨询: 承诺生效后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刘飞律师解答: 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就可以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承诺生效的原则 1、承诺的主体适格。即只有受要约
取保候审期间被逮捕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取保候审期

通缉

2024-07-08
通缉的程序及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缉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1.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2.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3.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

临时工

2024-07-08
临时工工龄计算 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固定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当事人一直从事临时工作,并且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从事临时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国家承认的临时工是有当地劳动部门招工指标的计划内临时工。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后,国家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临时工这种用工形式便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劳动合同制这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是实行同工同酬,凡是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网友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收购公司股份?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答: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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