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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和坦白都是刑法中两种常见的量刑情节。但是司法实务中,很容易混淆两者的性质。这对于罪犯的量刑是有影响的。 网友咨询: 自首与坦白之间有什么关系? 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苑海森律师解答: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被司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自首与狭义的坦白之间的相同之处是: 1.二者都以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发生医疗纠纷我们都会进行举证,那么,发生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呢? 一、发生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 (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二)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
实践中,因一方对买卖合同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纠纷的不在少数,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呢? 网友咨询: 怎么样预防买卖合同违约?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陈华明律师解答: 对于卖方而言,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应负交付货物的义务和货物质量的义务。 审查卖方的履约能力,可以通过审查对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也可以实地参观审查。 对于买方而言,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主要应负交付货款的义务。 审查买方能否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可以审查买方的注册资金和归其所有的财产。对于公民(包括个体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怕麻烦,双方只是口头上约定一下,就算达成了租房协议,尤其是一些熟人之间租赁房屋时,很多人都不签订书面协议。那么,租赁房屋必须要签书面合同吗?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是否要签书面合同? 广西众厚律师事务所车璐洁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是否要签书面合同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分析。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在六个月以上的,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没有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租赁期限如果没有超过六个月的,可以采取口头租赁的方式。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
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发展甚是迅速,资金的流动性也很大,使借债成为了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呢?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王珏律师解答: 债会发生连带责任,有两方面的原因,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合伙债务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伙型联营 联营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方共同出资另组联营组织,即合伙组织或者合伙企业,
实际生活中,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而对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我国法律中是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的。关于劳动仲裁的调解期限多长时间? 网友咨询: 劳动仲裁一般多长时间调解? 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何密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裁决前调解时间一般为十五日,法律未作出具体时间限制。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进入仲裁程序后,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是特别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一部法律。其中规定,只要有劳动关系,就要签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个体户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河南佑祥律师事务所陈涛律师解答: 个体户在我国进行相关的经营和运作时,没有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个体户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员工可以先与个体户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有关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最后没有得到解决,可以进行仲裁、诉讼。 劳
借款合同的利息计算问题,一直很多人咨询,下面笔者简要梳理一下借款合同利息的种类以及计算方式。 一、借款合同中利息的种类 1、借期内利息:当事人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还款期限到期前)计收的利息。 2、逾期利息:还款期限到期后、截止借款清偿前,就未偿还的本金所计收的利息。 3、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另行计收的利息。 二、如何计算借期内利息 (一)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确的: 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的,不支付利息 仅一方为
职工受工伤后,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第一、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诉讼,向用人单位索赔;第二、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 网友咨询: 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石佳佳律师解答: 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需要符合的前提条件是: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侵权法律规范当中明确规定,劳务派遣期间,如果因为执行工作的任务造成他人损失所造成的侵权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 网友咨询: 劳务派遣引发的侵权责任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金喏律师事务所刘巍律师解答: 劳动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致人损害责任承担如下: (1)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2)如果派遣单位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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