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24-06-26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那么,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能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
举报他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呢?
2024-06-26名誉权,通常称为荣誉权或声誉权,是指一个人对自己的名字、形象、声誉或其他个人权利的法律保护。这种权利旨在保护个人免受不实攻击,以及避免自己因言论自由的侵犯而遭受损害。 网友咨询: 举报他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呢? 重庆三智律师事务所刘惠宁律师解答: 检举权和控告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政治权利。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应予以保护,举报的内容不仅包括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包括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问题。对公民行使正当民主监督权利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对公职人员名誉权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与理解,对公职人员名誉权
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如何处罚?
2024-06-26医疗器械注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的过程。那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如何处罚? 一、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如何处罚? 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员工主动辞职要赔偿吗
2024-06-26员工主动辞职的程序 1、 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 根据《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所以劳动者可以行使选择职业的权利,但行使权利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其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无须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但劳动者应当依法或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超过30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办理。 2、 用人单位存在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是不是侵犯其名誉权?
2024-06-26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我们常常能在新闻上看到法院对欠债不还的人采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 网友咨询: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是不是侵犯其名誉权? 贵州和辰律师事务所李远娇律师解答: 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誉权肯定是不算被侵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
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制定
2024-06-26企业规章制度的含义 企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