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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1)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
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集团内部人员调整的现象非常普遍,但是目前劳动法律法规中对此问题的应变显得不能够适应现在的发展。我们国家的劳动用工主要是一对一的方式,即一个劳动者只能对应一家单位。 网友咨询: 我是05年到单位上班,一直都有续签合同,今年又续签了3年的合同,到2015年底结束,现在通知要解除合同,请问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要算几年的工龄? 北京市天溢律师事务所官长水律师解答: 从与公司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开始算起,具体计算如下: 赔偿金(无理由辞退):12(工作年限,最多只赔付12个月)*2(
误工费是指因医疗过错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已发生医疗费用】=挂号费+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其他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基本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
免费法律咨询: 因医疗事故耽误了工作,如何申请赔偿误工费? 找法网律师: 南昌市卫生局卫生法制监督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如果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为: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起诉离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等等,特别是小孩的抚养费问题。那么,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网友咨询:和男方离婚有个2岁的女儿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每个月给我1000元抚养费孩子太小要亲自带,想要男方把抚养费一次性付给或先付10万可以吗?离婚是女方要离的。 陕西宜平律师事务所张民胜律师解析: 抚养费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 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 一级乙等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的损害赔偿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给付。 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治疗费用是否必须有负责赔偿的当事人支付,应由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审查确定。但若当事人不经事故处理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所发生的费用,负责赔偿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伤残者自行承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伤、残者在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现象。例如:肢干骨严重骨折,经过固
第一部分:共有赔偿项目 1、 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 误工费 (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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